广西河池市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的通知》(河教办〔2024〕5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8:00(其中9:00—12:00报名,暂定13:30开始面试,具体以当天的电话通知为准)。
 
  (二)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校友球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活动计划招聘教师共11个岗位24名,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附件4)。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及在职特岗教师;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河池学院及其他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会签约办法
 
  招聘活动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三个环节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办法确定签约人员,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岗位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通过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在招聘会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就业意向签约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择优比选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核工作主要是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择优比选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与考核结果,将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或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5年(实名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高中数学、物理学科列为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的,被聘用后服务期内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月)。在聘用期内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 6811973。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广西河池市凤山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人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结构化面试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57人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以上。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1人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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