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安徽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37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使用高校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3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符。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676)中报考条件的第20条,“202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3月1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5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czv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17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8月17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8月19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8月19日至8月2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3楼)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高层次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代码为2024701、2024702、2024703、2024704。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教育、时政、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29日至30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超过15人的其他岗位需加试笔试(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是否超过15人,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同上。
 
笔试(加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15名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其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笔试岗位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其中业绩要求参照附件3《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2、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7天。
 
2、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566-20232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科学有序、阳光透明。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大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10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点击“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宽高像素大于220×300,要求照片清晰,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网上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的报考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法定工作时间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211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9月27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28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留存,如报考人员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前法定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⑤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渑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教育类选岗
 
  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聘用人员须进行选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中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低于5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48125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ianchi.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渑池县委办公室:0398-4810923
 
  中共渑池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0398-4812326
 
  中共渑池县委社会工作部:0398-2309967
 
  中共渑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398-4819319
 
  中共渑池县委宣传部:0398-4812126
 
  中共渑池县委组织部:0398-4812316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398-4811925
 
  渑池县归国华侨联合会:0398-4812326
 
  渑池县残疾人联合会:0398-4832128
 
  渑池县科技局:0398-4811081
 
  渑池县审计局:0398-4812639
 
  渑池县司法局:0398-4810887
 
  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98-4888896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4816010
 
  渑池县医疗保障局:0398-4801808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8-4835935
 
  渑池县融媒体中心:0398-4831107
 
  渑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398-2232601
 
  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398-4831667
 
  渑池县应急管理局:0398-4850018
 
  渑池县商务局:0398-2231692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0398-4837008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8-4812271
 
  渑池县民政局:0398-4886125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0398-4813315
 
  渑池县林业局:0398-4866168
 
  渑池县水利局:0398-4889223
 
  渑池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0398-4835519
 
  渑池县机关事务中心:0398-4889771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0398-4812275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0398-4819696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8-4816682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0398-4955301
 
  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0398-4711224
 
  渑池县段村乡人民政府:0398-4911639
 
  渑池县陈村乡人民政府:0398-4755203
 
  渑池县天池镇人民政府:0398-4776888
 
  渑池县洪阳镇人民政府:0398-4933705
 
  渑池县南村乡人民政府:0398-4922901
 
  渑池县仁村乡人民政府:0398-4944629
 
  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0398-4700808
 
  附件:(附件请直接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下载,转发链接附件下载无效)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宝清县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就近从优安排入学安排。
 
  (五)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六)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看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根据活动安排设定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等8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5 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2699 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6),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501510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期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23日8:00—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会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不报到的,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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