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教师233人公告

  
 
  为满足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需求,决定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调233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选调对象
 
  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且符合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践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年龄要求:男性48周岁及以下、女性43周岁及以下(即男性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均在“合格”及以上。
 
  5.任教满3年及以上,其中特岗教师应转正后任教满3年方可报考。代课、民办学校等任教时间均不计算在内,外县市在编任教经历可计算在内。
 
  6.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教师:全县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乡镇初中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7.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教师:本县乡镇小学、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8.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教师:本县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小学和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处在处分期内的;
 
  2.正接受组织调查的;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天以上的;
 
  4.2023—2024学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
 
  6.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有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或恶意上访情形的人员。
 
  7.全县中小学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至附件3。(若城区小学教师选调至城区初中,则该教师原编制所在学校可相应增加对应任教科目选调岗位数。)
 
  五、选调办法
 
  (一)选调办法
 
  1.选调教师采取考核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教师报考了城区初中岗位的,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以选调教师本人考核成绩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考核成绩(总分2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75%。
 
  3.若最后一名总得分相同,现担任班主任者优先(近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如再相同,现任教毕业班者优先(近三年内担任毕业班年限长者优先);如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提交会议研究。
 
  (二)考核成绩(总分25分封顶)
 
  1.年度考核(3分封顶)
 
  以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计1.2分,合格计0.8分。
 
  2.教学业绩(10分封顶)
 
  (1)教学业绩由乡镇教学业绩(5分)和全县同类校教学业绩(5分)组成(以下①和②在计算教学业绩时,应以同一班级和同一科目计分;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教师不计算教学业绩)。
 
  ①乡镇教学业绩以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第二学期的期末检测质量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质量分在本乡镇排名计分如下:一个教学班的计2分;两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分;三至四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五至六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七至八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4.5分,第二名计3.5分,第三名计3分,第四名计2分,第五名计1分;九至十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4分,第三名计3.5分,第四名计3分,第五名计2分,第六名计1分;十一个及以上教学班的,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分,第六名计2分,第七名计1分。任教多班或多学科的以最高计分班级为主,不得累计计分(已调动的教师回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由于无乡镇教学业绩,则以本校学期末排名计算,计分方式同上。报考教师个人教学业绩最后得分为三个学年第二学期末的平均分。
 
  ②全县同类校教学业绩以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第二学期的期末检测质量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质量分在同类校排名计分如下:在同类学校中排名前10%的(含10%)计5分;排名位于10%—20%的(不含10%,含20%)计4分;排名位于20%—30%的(不含20%,含30%)计3分;排名位于30%—40%的(不含30%,含40%)计2分;排名位于40%—50%的(不含40%,含50%)计1分;排名位于50%—60%的(不含50%,含60%)计0.5分。任教多班或多学科的以最高计分班级为主,不得累计计分(已调动的教师回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当报考教师以任教小学一、二年级作为计算教学业绩的依据时,计分办法为:报考同一学段学科所有人员(除小学一、二年级任教教师外)总得分的平均分×90%。报考教师个人教学业绩最后得分为三个学年第二学期末的平均分。
 
  (2)因产假导致某学期末没有教学业绩的教师,该学期不计分,教学业绩计算最后得分为两个学年第二学期末的平均分(按假条时间进行判定)。绿色通道返乡教师,以本县教学业绩为准,如任教一学年的,则按该学年第二学期末教学业绩计算;如任教两学年,则按两学年第二学期末教学业绩计算。
 
  (3)报考音体美学科的教学业绩计算办法:每学年担任3个班音乐(或美术)学科教学计5分,任教班级每增加1个班计分增加1分,至任教8个班及以上计10分。每周任教体育学科6个课时计5分,任教课时数每增加1个课时计分增加0.5分,至任教16个课时以上计10分。最后得分为三个学年的平均分。若担任统考科目教学,也可选择按统考科目业绩计分方式计算教学业绩。
 
  3.荣誉获奖(12分封顶)
 
  按综合荣誉、业务获奖和其它获奖三项计分,满分12分,其中综合荣誉占4分,业务获奖占4分,其它获奖占4分。(荣誉及获奖加分限近三学年度,即从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所有荣誉及获奖均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界定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未续聘的无效。)
 
  (1)综合荣誉(4分封顶):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教改先进个人、教学能手、模范教师、十佳教师、名教师、最美教师等)、优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等)、先进教育工作者(最美教育工作者等)、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十佳师德师风标兵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综合性荣誉,省级计4分、市级计2分、县级计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2)业务获奖(4分封顶):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含教师基本功、全县教师业务竞赛)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课题不重复、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折半计分。
 
  (3)其它获奖(4分封顶):
 
  代表县教体局参赛获奖加分:代表县教体局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等比赛,集体获省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分;集体获市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分、第三名计0.5分;集体获县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不同层级不累计加分。
 
  4.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加分(2分封顶):目前在村(完)小或教学点任教,且在全县村(完)小或教学点连续任教至今三年及以上计2分、二年计1分、一年及以下不计分。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不予加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填写《安福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本人如实填写,交编制所在学校审核。乡镇小学和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编在岗教师可同时报考城区初中(或城区幼儿园)和城区小学两个,若城区初中(或城区幼儿园)、城区小学岗位均能录取,则优先录取城区初中(或城区幼儿园)岗位,城区小学岗位往后依次递补。
 
  2.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逐项审核《报名表》填写信息。在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表》内“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紧缺学科教师报考工作,原则上由学校进行统筹规划与商定。
 
  3.报考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于2024年8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安福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县教体局一楼106室):①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学校相关证明材料;⑦1寸免冠证件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和准考证)。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校既要考虑本校师资的需求,又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选调考试。按安编发〔2023〕7号文件所核定的编制数,各校根据实有编制数情况,对教师的选调申请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若学校实有教师数多于核定编制数,原则上报名教师不得少于实有教师与编制数之差;若学校实有教师数少于或等于核定编制数,报名教师不得超过实有教师数的10%。选调完成后,根据《安福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实行意见》相关要求,如学校教师工作量未能达到规定标准,则采取把富余教师调往其他乡镇学校任教等方式,逐步对超编人员进行消化。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各学校须指定专人对所有参加选调考试教师的各种信息、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考生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城区初中岗位为8月17日上午8:00-10:00;
 
  城区幼儿园岗位为8月17日上午8:00-10:00;
 
  城区小学岗位为8月17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安福县平都第二小学。
 
  3.笔试分值与内容: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材分析及处理、新课程标准共3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学科专业知识范围:初中岗位为初中及部分高中内容,小学岗位为小学及部分初中内容,幼儿园岗位为幼儿园内容。
 
  (三)面试
 
  小学教师报考了城区初中岗位的,将根据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小数按进一法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成绩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具体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另行通知,面试范围为初中学段相应科目起始册别内容。录用初中教师时,初中在编教师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的总得分未排在选调岗位计划数内的不予录用。
 
  (四)成绩公示
 
  报考教师成绩及拟录人员名单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拟录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
 
  (五)选岗录用
 
  拟录用人员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若某一岗位拟录用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选调数时,则该岗位所有学校计划选调数将按比例同时进行核减。选岗时间和地点将在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若成绩公示后放弃选岗者,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并取消下一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因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所有成功录用到城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的教师,将设置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之后,由其任教学校依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提出客观、全面且公正的考核意见。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返回原学校继续任教。
 
  七、有关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选调资格外,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县纪委监委将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调动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参加选调教师应自愿承担职称低聘风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4.咨询与监督联系电话:0796-7624668
 
 
 
 
 
  安福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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