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281人公告

  
 
  深入实施省委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定依靠创新驱动转型、依靠人才支撑强市,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先行区贡献人才力量。现结合全市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1281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17人,企业(可享受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424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382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158人。(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6)。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市直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83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7;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2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8;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2-1。
 
  (三)市直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74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9;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2-2。
 
  (四)企业(可享受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2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8;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3。
 
  (五)县(市、区)直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2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8;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4。
 
  (六)县(市、区)直教育系统、县(市、区)直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5-1、附件5-2。
 
  (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3.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6。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拟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拟引进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6),国内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技能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五)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焦作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24年9月11日8:00至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cn/),点击“2024年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现场资格确认
 
  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焦作市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拟引进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现场资格确认时,发现报考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5的,该岗位须进行笔试,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面试。
 
  面试按照不同岗位类型安排如下:
 
  1.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报考学校的,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医疗机构的,采取医疗卫生知识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需求的,由用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面试。
 
  2.企业引进。报考企业岗位的,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用人企业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由县(市、区)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体检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六)考察
 
  报考事业单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报考企业的,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企业共同组建考察组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引进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在焦作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于市直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人才引进,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从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6个环节,分别由市、县两级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cn/)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三)严格公开引进纪律。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5年服务期内,享受企业薪酬待遇,同时享受焦作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可以参加焦作市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5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在企业工作,也可继续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或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五)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一般事业单位和企业:0391—3568862
 
  市直教育系统:0391—2992831
 
  市直卫生系统:0391—3569293
 
  沁阳市:0391—5656306  孟州市:0391—8197112
 
  温    县:0391—6132091  博爱县:0391—8685658
 
  武陟县:0391—7298420  修武县:0391—7177568
 
  解放区:0391—2914291  山阳区:0391—3555093
 
  中站区:0391—8765022    马村区:0391—3956135
 
  高新区:0391—3162228
 
  监督电话:0391-3568159
 
 
 
 
 
 
 
 
 
 
 
 
  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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