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仙居县教育局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新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优化学前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前教师队伍素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仙居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C岗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二)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A岗报考者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新教师招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上传资料图片、网上审核、自主缴费上传凭证方式进行,学科报名人数最后以网上审核缴费人数为准,如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2: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人数。
 
报名过程中碰到软件问题,请咨询沈老师0576-89383321(咨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上午8:00—8月20日下午16:00止。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8:00至8月20日下午17:30。
 
流程如下:
 
(1)注册。报考者请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jsbm.zjxjer.cn,统一用身份证号码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登录,保存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影响报名。
 
(2)填写报名表。点击“填写报名表”图标,进入报名表填写界面,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证件照),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填写完成以后点击“保存修改”。如要修改照片,可以再次上传并保存修改。
 
(3)提交证书图片。点击“提交证书图片”图标,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对应的各种材料的照片(每张照片文件大小控制2M以内),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申请审核”按钮。并请及时重新登录系统点击“审核结果”查看报名的审核情况,通过或者没有通过都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果没有通过的,请根据审核提示进行相应修改后再次申请审核。
 
(4)缴费及凭证上传。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缴费凭证”图标,查看缴费金额和方式,并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后请及时将缴费凭证(缴费成功的照片,备注上考生姓名和报考学科)上传至系统,并点击“申请审核”。未缴费并上传凭证的报名无效。
 
(5)打印报名表。查看“缴费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点击“打印报名表”图标可以直接打印报名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23日8:00至8月25日9:15考生可以登录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图标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暂定)。
 
3.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为一张试卷,两张试卷同时下发、同时开考、同时收卷。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现场确认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面试对象名单公告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仙居县市民中心商务写字楼11楼仙居县教育局大厅,联系电话:0576—87728726、87728727、89372173。
 
(3)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材料:
 
①《仙居县202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参加面试,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相关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
 
1.对象确定。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本次招聘按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并列分时,则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形式。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指标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七)阳光择岗
 
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
 
(八)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继续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宜
 
(一)薪酬待遇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薪酬总量按照我县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纳入实名制管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可在县内同类幼儿园之间正常流动。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所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再组织一次笔试加试。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20日。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本县劳动合同制教师不得报考同类岗位。
 
5.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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