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瑞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3.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三)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面向“优秀村社(独立经合社)正职干部”招聘。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瑞安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社“两委”正职或独立运行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9年以来瑞安市村社规模调整后独立运行的经合社,以下简称“独立经合社”)“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年(任职年限计算到2024年8月20日止);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社“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社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社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社“两委”副职的时间可视同为连续担任村社正职时间。
 
2.经乡镇(街道)认定在村社正常履职,近3年村社(独立经合社)干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或担任村社(独立经合社)正职期间表现优秀被县级以上部门正式发文表彰(通报表扬)或担任村社(独立经合社)正职期间荣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五)面向“优秀村社(独立经合社)两委干部”招聘。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瑞安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社“两委”干部或独立运行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9年以来,瑞安市村社规模调整后独立运行的经合社,以下简称“独立经合社”)“两委”干部,且连续任职满3年(任职年限计算到2024年8月20日止)。
 
2.经乡镇(街道)认定在村社正常履职,近三年村社(独立经合社)干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或担任村社(独立经合社)现职干部期间表现优秀被县级以上部门正式发文表彰(通报表扬)或担任村社(独立经合社)现职干部期间荣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六)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瑞安市行政区域内,且聘期连续满3周年(计算到2024年8月20日止)的现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
 
2.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3.近三年获市(县)级“优秀”考核等次1次以上。
 
(七)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八)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九)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2024年8月20日。
 
(十)户籍情况以2024年8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十一)本公告发布后,如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报名确认。
 
报考“6602、6801、7801、7903、8301、8501”岗位的人员须在各自主管部门进行线下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其中报考“6602、7903、8501”岗位的先到所在乡镇党建办初审,再到瑞安市政大院5楼瑞安市委组织部507办公室审核(联系电话:0577-65812807);报考“6801、7801、8301”岗位的先到所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再到瑞安市委社工部基层政权科审核(联系电话:0577-66751815)。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5日9:00-2024年8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调整招聘计划数和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现场改报时间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瑞安市商城大厦11楼1117办公室)。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1日。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2024年9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内容详见《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届时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同分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如再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2)部分人员须另行提供材料: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5501、5502、5503”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成绩册与秩序册)、学校或运动队有关证明(个人基本情况、运动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退役运动员相关证明(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证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602、6801、7801、7903、8301、8501”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审核表》;
 
4.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递补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届时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录查询。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及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
 
(六)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非瑞安市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8月15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4年8月16日16:00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于报名开始前发布补充公告。
 
(二)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符合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执行。
 
(六)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面向“优秀村社(独立经合社)正职干部”及“优秀村社(独立经合社)两委干部”的岗位相关事项由瑞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5812807);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相关事项由瑞安市委社工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6751815)。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577-65812876。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https://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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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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