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招聘23人公告
为满足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正常开馆运营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员招聘并派遣至省科技馆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省馆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专业资格条件及要求
根据省科技馆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岗位要求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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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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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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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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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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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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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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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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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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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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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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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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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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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日常值守(科普讲解、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视频拍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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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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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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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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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从事科普展教活动或展览讲解经验者优先,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具有教师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有从事新媒体运营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PS、视频编辑软件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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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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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活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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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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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活动辅导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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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科学表演、科学课程等科学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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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类、工学类、教育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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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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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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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理工类背景、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具有教师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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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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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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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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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诉服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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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客诉处理,协助应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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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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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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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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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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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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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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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剪辑,文案脚本策划,新媒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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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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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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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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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需提供以往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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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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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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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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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科普活动策划与实施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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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线上科普活动的策划与实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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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科学教育、新闻传播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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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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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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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形象好、普通话好,有教学经验、表演经验、直播经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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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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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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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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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效影院活动辅导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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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特效影院、天文台科普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协助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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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设计学类、天文学等其他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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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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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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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文专业背景、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新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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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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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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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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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策划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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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短期展览、科普活动策划方案的撰写;
2.参与大型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参与图文设计稿制作等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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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会展、广告学、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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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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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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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创意能力和活跃的设计思维,熟悉至少一种设计类软件,如CAD、Photoshop、CorelDRAW等;
有展览、会展或大型活动的成功案例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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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有大型科普场馆工作经历、岗位相关经验且能力素质较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背景及年龄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09:00-2024年8月21日17:00
简历投递:zhongburencai@163.com,简历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地点: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硚口区崇仁路67号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报名时间为:8月19日-8月21日)
联系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027-88660012、13871123299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另需提供1寸彩色登记照1张,背景不限。
资格审查: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湖北省科学技术馆负责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省科技馆与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自我介绍,答题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政审对象,政审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六、签订合同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与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省科技馆工作。
七、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1.薪资待遇:按照省科技馆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时间:省科技馆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均需根据开馆情况安排上班。周末上班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上班发放加班补助。排班日工作时间为09:00-17:00。
3.工作地点: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大道779号)。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应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聘用后如有相关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与聘用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湖北省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