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2名,主要从事劳动就业方面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好,能适应劳动就业工作需要;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有劳动就业业务经办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报考的人员将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②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③《河池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hcjy6681@hechi.gov.cn,联系电话:0778-6892996。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再电话告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得分高低,择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入围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八)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8-6892996
 
  联系地址:河池市直属机关办公区591办公室
 
 
 
  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和三级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22人、三级职员11人,共计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三级职员招聘两个类别。
 
(一)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2人),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三级职员招聘(11人),具体详见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湖州市(含区县,下同)户籍(以2024年9月13日户籍为准);
 
(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4年9月13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党员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4.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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