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2人简章

 
  为加强晴隆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和《晴隆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晴隆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2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选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计划共92名,其中,东观街道34名,莲城街道34名,三宝街道12名,腾龙街道12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一览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年龄及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10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四)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选聘条件,具体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报名前未被撤销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学生。
 
  6.截至2024年8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截至2024年8月26日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由组织部门统一发放报酬的村〈社区〉干部)。
 
  8.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及选聘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晴隆县人民政府(http://www.gzql.gov.cn/)网站发布公开选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公开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928)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如实填写《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之前,无法进行修改,请考生认真仔细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一并如实填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22:00。
 
  (1)资格初审由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聘办”)统一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须及时审核)。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合格”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不合格”确认,并说明理由(证件照照片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某某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8月2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岗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24年8月2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20:00前进行修改(选聘岗位名称及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2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9: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笔试时间,另行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3.笔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须先对并列考生组织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方式由县选聘办另行确定,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9年10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属于选聘单位对应街道办事处或所辖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临聘人员、社区“两委”人员及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县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选聘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选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1.体检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前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才能参加体检。
 
  2.体检由县选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组织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选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街道党工委负责实施。考察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执行。考察时有不符合《选聘简章》和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前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及选聘审批
 
  1.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审核,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街道办事处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安排到社区工作,并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基础级别薪酬(166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晴隆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现行四岗薪酬3490元/月、五岗薪酬2260元/月,扣除“三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选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9-7980811(晴隆县委组织部)
 
  考试咨询电话:0859-7821049(晴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7612055(晴隆县纪委县监委)
 
 
  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目前学院开设有工艺美术、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加工(数控车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等16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和能力等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各项要求,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招聘专业一致;
 
  (五)招聘年龄时间计算到现场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到现场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 )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1.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报名:https://gxeqjx.gkzpfw.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其他注意事项
 
  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缴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取笔试费50元/人。应聘人员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网银缴费或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费(通过网银或转账方式缴费的,请备注应聘者姓名及“公开招聘报名费”字样、电话号码等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西支行
 
  单位名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账号:451060703018160003193
 
  缴费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6点前(网银或电汇形式缴费的,以缴费单据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3:00-5:30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验(除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它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前缴纳笔试费50元/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正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
 
  ④职称材料(职称证书或授予文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⑤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⑥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的,可提供单位已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计算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岗位需达到1︰3的比例,如招聘计划人数占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遇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笔试开考公告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开考前的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学院主管部门网站,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在笔试中增加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若遇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其是否进入考核。
 
  5.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1)汽车维修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体育教师等3个岗位需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
 
  (3)新闻中心干事岗位需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试讲主要从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采用多媒体设备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
 
  (5)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12分钟内(包括审题和答题的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6)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的实际动手能力。主要从专业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流程、操作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内容。实操时间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3.面试考试时间
 
  面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前5天发布,明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4.面试成绩查询和公布
 
  除了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之外,其他面试人员均参加两项测试(缺考其中任一项均视为面试缺考),两项成绩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或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无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5)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对象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7515;监督举报邮箱:gxeqjx@126.com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771-5629285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板桥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板桥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78556222@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板桥中学?,南京雨花区宁谷里106号)。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性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板桥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板桥中学张老师025-68371525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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