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战斗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4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3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 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享受年人均11.89万元工资水平(本工资水平包括单位依法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应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83238152@qq.com(QQ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中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需要放宽年龄的,若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是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提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履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3189553、0760-23189552;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
 
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负责解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凤大队
 
2024年8月23日
 

广东中山市五桂山中心幼儿园招聘业务副园长公告

 

中山市五桂山中心幼儿园是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承办的公办幼儿园,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园长一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园质量,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幼儿园人事管理机制。
 
二、聘任原则
 
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业务副园长一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爱心和责任心;
 
(四)持有园长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二级教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市一级及以上园所的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者优先。
 
(七)年龄:原则上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八)有特殊贡献或在教育教学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从公告即日起,至5个工作日止。
 
2.报名方式:资料发送到385309924 @qq.com 邮件标注“姓名+业务副园长”,超过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其报名无效。联系人:古老师,联系电话:0760-88202039。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及有关要求:
 
(1)《五桂山中心幼儿园应聘人员报名表》(需附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可编辑Word电子版和pdf版均需提交,pdf版需应聘人员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
 
(3)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园长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4.应聘人员在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五桂山中心幼儿园应聘人员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
 
(1)技能技巧展示
 
(2)PPT演示个人从教业绩
 
(3)现场案例分析
 
(4)面谈
 
2.时间:竞聘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成绩计分方法 =技能技巧展示(20分)+PPT演示个人业绩(30分)+答辩(30分)+面谈(2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
 
(四)体检、政审、考察及公示聘用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拟定为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拟定为聘用人员名单。
 
1.体检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政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幼儿园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五桂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同意后,名单在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
 
内报到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政审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五桂山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6日


广东中山市五桂山中心幼儿园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中山市五桂山中心幼儿园为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环境优美,场室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现因工作需要招聘1名临聘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8月后出生),
 
3.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关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考虑。如是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生,需要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成绩单、所在学校证明等资料。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二、考试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参加面试人员,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合格者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是否正式聘用。因临时聘用,合同期为1年。
 
(三)本次招聘实行有效递补。应聘者须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等)。
 
(四)考试内容:
 
面试(总成绩100分):考核内容为技能技巧展示占40分(声乐、乐器、演讲、舞蹈、绘画 ,5选1,自选1项展示);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占40分;现场答辩占20分。
 
三、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购买五险。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即日起,至5个工作日止。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五桂山中心幼儿园应聘人员报名表》(需附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报名人员承诺”栏中亲笔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要备注“姓名+岗位应聘资料”;邮箱:7600373@qq.com,超过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其报名无效。联系人:古老师,联系电话:0760-88202039。
 
 
中山市五桂山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6日

广东中山市桂山中学教育集团五桂山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中山市桂山中学教育集团五桂山学校位于中山市城郊,距离城区中心不足10公里,交通便利,是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直管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广东省一级学校。根据当前教育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小学数学教师1名,聘期2024年9月—2025年7月,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具体岗位要求见《中山市五桂山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临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五桂山街道编外聘用制教师,享受相应编外聘用制教师待遇。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育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或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
 
2.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或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个人简历(含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近期生活彩照、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整理成一份PDF件以“应聘学段+学科名称+姓名”命名发至邮箱549724526@qq.com,联系人:唐老师15219787832。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的,视为无效报考(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经学校初审资格合格者,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考核,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体检、录用资格。
 
5.确定入围考核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核。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前3天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带齐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2.面试完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排名靠前者放弃,则依次递补。
 
3.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有关事项,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临聘教师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说明
 
1.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合同期内离职及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考核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3.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录用人员按照《中山市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中教〔2009〕152号)和《五桂山街道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管理工作指引》进行管理。
 
5.联系人:唐老师 15219787832 8820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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