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5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广州市荔湾区街道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从事街道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本次招聘采用统招统分方式,即统一招聘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聘人数:5名。
 
(三)招聘对象:在荔湾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现任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9月2日。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在荔湾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
 
3.任荔湾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的现任在职党组织书记;
 
4.年龄:50周岁以下;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社区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部委办局以上表彰奖励的,或本人被推选为省“两代表一委员”的,年龄放宽2周岁;本人获得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名义颁发的表彰奖励的,或本人被推选为全国“两代表一委员”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少于1年;
 
5.学历:大专以上(前置学历需合法有效),专业不限;
 
6.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所在街道党工委根据个人政治表现、工作成效、廉洁情况、资格条件等,经集体讨论决定推荐为表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街道党工委须在推荐人选的《荔湾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应聘人员年龄、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表彰奖励、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日。以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3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料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形式: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名登记表,并在系统提交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及街道党工委盖章确认的《荔湾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
 
3.网上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学历证书;
 
(4)在社区连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正式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在社区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岗位聘用材料、工资定级定档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其他能够辅助证明在社区连续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及街道党工委任职说明);
 
(6)荔湾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
 
(7)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表彰奖励证书、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本次招聘未按规定填写和上传资料的,造成系统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应聘人员须承诺不随意放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6.打印准考证: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起,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7.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招考人数。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笔试初定9月21日(星期六)举行,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测试考生党建基本知识、学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资格复审
 
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及推荐材料等。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主考官打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廉洁自律情况和岗位适应性等,并审核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拟聘岗位,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八、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137749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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