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翁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39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韶委人才办〔202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情简介
 
  翁源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东南部,因处于北江支流滃江之源而得名。全县面积约2175平方公里,东与连平县相连,南与新丰县交界,西与英德市、曲江区接壤,北与始兴县、江西省毗邻,人口约42万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国兰花之乡”“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
 
  翁源素有“粤北南大门”之称,是韶关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窗口。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已形成“三纵一横”高速公路网,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境内有国家4A级东华山风景区、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冷泉滩等风景名胜,涂志伟美术馆、翁山诗书画院、涂文安摄影艺术馆三座艺术殿堂交相辉映。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1亿元,排名全市第五;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已纳入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被省药监局授牌“广东省原料药监管创新基地”,入选全省首批、粤北唯一的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成功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翁源发展势头强劲。在2023年度省“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中,翁源县获评进位类县(市)优秀等次。成功举办第28届中国(翁源)兰花博览会、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场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韶关生态农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荣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等称号。
 
  当前,翁源县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契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争当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翁源经济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正处于重要历史发展机遇期,翁源县委、县政府对人才给予了极大的尊重和关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人才、更渴望人才,人才干事创业舞台更加广阔,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二、招聘对象
 
  (一)A01-A22为综合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A23-A28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以上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二)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港澳学习、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报考年龄限制可放宽,详见《翁源县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翁源县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的人员,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技能)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
 
  4.享受一次性3000元的安置补助;
 
  5.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县级人才公寓,2年内免租金。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1年以来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wyxsydwgkzp2024)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及公告中的有关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8:30至2024年9月10日17:30。
 
  3.报名确认
 
  成功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网上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考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以及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员或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4年9月4日),笔试成绩加10分。考生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A22岗位(面向在翁源县服务到期的“三支一扶”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有以上情形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至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人事股(翁源县龙仙镇西区浈阳大道旁),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提交资料时间与考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5)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报考A01-A22综合性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报考A23-A28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9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核。
 
  4.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公告通知。
 
  2.面试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考生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成绩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统一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要留意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的体检通知。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体检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手续。逾期不能完成调档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九、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十、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④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⑤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⑥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⑦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3.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我县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事业单位间交流。服务期未满辞职或调离我县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对从翁源县外到翁源参加考试的考生,入职后被认定为“青年人才”的,按照现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最高500元/人,省外的最高1000元/人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贴,由中共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程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咨询电话:0751-2860879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