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21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0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21〕3号)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21〕5号)文件的部署,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将开展2021年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区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百年老院之一。始建于1914年,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的中心医院。作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考核、面试后择优录取。培训期间医院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及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完成经考核合格者将授予国家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培训结束后自行择业,也可择优留院工作。招收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社会学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限有资格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毕业生)、全科医学专业的应届及历届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硕士和博士(包括7、8年制)。

  (二)单位委培学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限有资格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毕业生)、全科医学专业的应届及历届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硕士和博士(包括7、8年制)。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非应届毕业生若曾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退出培训后未满3年的,不能申请参加本年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全科、儿科、精神科可享受额外紧缺专业倾斜性补贴,对于非定向委培的参加全科专业住培的学员,结业后择优招聘到我院全科医学科或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二、招收数量及专业(见附件)

  三、招收录取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27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顺延,以主管部门最终通知时间为准),符合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培训申请人)可登录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网址:http://gxzp.gxws.cn/)填报个人信息、选报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2021)》(见附件1)。网报期间,我基地将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培训申请人资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培训申请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材料提交和招收考核。

  (二)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6月27日之前。

  材料提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919教务部,邮编:530022,电话:0771-2636271,收件人:韦文荣老师。

  材料提交方式:可邮寄,也可本人或托人提交到我院教务部。邮寄的请务必保证6月27日前寄达。

  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报名表:从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报名系统中打印,培训申请人手写签字,并在所在学校或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原件);

  2.个人简历;

  3.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

  4.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

  7.单位介绍信(仅委培学员须提交);

  8.硕士、博士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有考核结果的临床轮转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9.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培训申请人填报信息时,应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漏、不全、失实,由培训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招收考核

  1.考核时间:待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顺延,以主管部门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考核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待定。

  3.考核方式及内容:医院根据培训专业基地需求组织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及面试,理论考试为选择题,所有专业统一理论考试题目,命题范围初定为第五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操作考试包括心肺复苏、体格检查、内科四大穿刺等基本操作;面试内容为临床思维、表达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

  (四)体检及录取

  医院根据考试及面试结果和相关资料综合评分,择优拟录取,额满为止。未招满额的专业基地,根据培训申请人自愿服从的调剂培训方向,对其进行面试考核、重新调配、医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核查后,我院将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eb.nn1yy.com/)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网址:http://gxzp.gxws.cn/)公示拟录取名单,体检合格即可凭正式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体检方案后续公布)。得到录取的学员不得再次参加自治区下一批次的招收考核。被录取的学员无故不按时报到的,按照违约退培处理。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本科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年限为36个月。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报考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并获得医师执业证的,经专业基地减免考核合格后,可适当减免轮转时间(减免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临床专业硕士、专业博士毕业生提供由院校及省级卫生健康委开具的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证明及院校的培养手册,由培训基地组织专家对其临床能力进行考核鉴定,通过者应参加不少于24个月的轮转培训。

  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执行,分为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规范能力。

  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要求,服从我院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按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医院组织的各项考核,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须填写提交《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延期申请表》,经我院同意后,方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顺延培训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如因学员个人原因要求终止、退出培训的,学员需提前30天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提交《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终止培训申请表》,协商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协议;同时,退培学员须退还我院为学员支出的所有培训费用。

  五、培训证书发放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培训轮转过程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考试通过后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所有学员与我院签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我院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休假及病、事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学员人事档案统一放回生源地,由生源地档案管理机构代理,委培学员需按原单位的要求做好档案存放工作。

  (三)待遇发放:

  1.基本工资:

  (1)对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对象,即委培学员,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我院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我院负责补齐。

  (2)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即订单全科)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我院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确认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培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水平情况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9〕16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补齐学员订单全科基本工资。

  (3)社会学员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标准参照我院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资金由我院负责保障。

  2.生活补贴:

  所有学员均享受生活补贴,独立值班的学员可享受夜班补助,医院鼓励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员的贡献情况及考核情况额外发放一定的绩效。生活补贴是根据轮转科室考勤考核情况,由医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南一院〔2018〕70号文发放,目前发放的标准为:

  本科学历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员生活补贴2000元/月,本科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获得我院初级权限(处方权或报告权)的学员生活补贴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员生活补贴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获得我院初级权限(处方权或报告权)的学员生活补贴35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员生活补贴4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获得我院初级权限(处方权或报告权)的学员生活补贴4500元/月。

  对于第一年未能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500元/月,第二年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0元/月;对于第三年仍未能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停发其生活补贴,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培手续。

  3.倾斜补助:

  顺应国家政策,对于全科、儿科、精神科专业的学员在待遇上按照政策增加倾斜性补贴1000元/月·人。

  4.学员享受与职工同等的餐券补助10元/天,医院提供免费住宿或住房补贴300元/月,学员可以加入医院工会并享受工会会员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委培学员若在在原单位加入工会,则享受原单位的工会福利,不享受我院工会福利)。

  (四)医院鼓励并创造条件给住培学员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学习费用自理。但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五)社会化学员培训合格后可择优留院工作。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务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7号楼919)。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6271

  联系人:黄老师、韦老师

  住培招收答疑QQ群:29315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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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收数量及专业.docx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06月09日

2021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4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根据岗位条件不同,考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5,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2个工作日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6至岗位18,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或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或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或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招聘联系电话为:0771--263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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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现将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成立于1987年,2005年挂牌南宁心理医院,是广西唯一的心理卫生、精神卫生独立挂牌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广西首家心理医院,是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首府南宁规模最大的精神、心理专科医院。承担广西西南部近3000万人口精神疾病的防治康复技术指导。医院坐落在广西首府南宁市东北面的狮山公园景区(南宁市邕武路7号),占地面积55.86亩,总建筑面积64440.97㎡,建筑密度为17.17%,绿地率40.41% 。医院环境幽雅、景色秀美,交通便捷,为广西三星级绿色环保医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详见《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布: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5yy.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5yy.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可从上述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3311309,联系人:黄老师、周老师。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及复印件一份,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表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

  医院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29日至2003年10月2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直接面试以1:3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及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总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考核入围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则增加面试环节。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医院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或直接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5yy.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和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771-3294912。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严格组织纪律,对有违纪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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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农业农村局聘用人员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的做好我区各部门的工作。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区农业农村局聘用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农业农村局1名。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女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建类专业;

  5.擅长公文写作,能够熟练掌握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6.退役士兵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7日

  (9:00至12:00,15:00至17:00;周末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邓凤萍

  联系电话:0773-5800443/18778830007

  2、报名请备注本人所报的单位,将《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

  jxqc_guilin@163.com

  1183226515@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择优进入面试考核。

  (二)面试: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形象、仪容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反应能力、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

  若中途有报考人员放弃应聘或体检、培训不合格者,可从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主要在七星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负责穿山街道办事处推进农村宅基地管控工作。

  (二)管理模式

2021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农业农村局聘用人员招聘1人公告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与前程锦绣(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相关待遇

  参照桂林市七星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及按国家规定休假。

  六、信息发布和纪律监督

  (一)媒体、网站刊登招录信息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在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网(http://zwgk.glgxq.gov.cn/),供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二)公开招聘原则及监督举报制度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13295(七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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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七星区农业农村局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lgxq.gov.cn/xinwenzhongxin/gsgg/202105/t20210519_2060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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