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2日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浦北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

  1.从我县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5名:对象为经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且目前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代课教师,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2.从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中招聘70名,其中:小学岗位17名,幼儿园岗位53名。对象为目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截至2021年6月21日有过连续教龄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3.从社会青年中招聘教师75名,其中:初级中学教师岗位23名,幼儿园教师岗位47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5名。对象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4.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聘用岗位。中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女性50周岁以上(1971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上(1966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进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41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3),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中学岗位、特殊学校岗位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小学、幼儿园岗位按分区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片区)。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于县聘代课人员、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代课教师报考的,由各学校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公布)。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照顾加分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加分材料审核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在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公示。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2021年7月9日22:00。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1:3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浦返浦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浦返浦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附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教师和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报考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照顾加分标准》(附件2)。

  3.报考人员照顾加分情况浦北县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

  5.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6.照顾加分由浦北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20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经市人社部门核准不予开考的岗位,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少数点后两位(少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少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复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验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的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确定拟聘人员。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计生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的,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实并另行办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21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2021年浦北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所有岗位全部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浦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招聘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18016;浦北县教育局:8212919。

  (四)考生可通过关注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天岗位通过审查报名人数,报名期间当天中午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照顾加分标准

  3.考生使用手册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附件下载:附件1-4.zip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根据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城区同意,现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三类岗位外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性材料撰写功底;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11楼1115办公室),联系人:覃琴,联系电话:0771-4979781。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11楼1115办公室),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cfe8f2ac4b8cbaab60befe16ee7dcd79)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2021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业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有土木、建筑、金融等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Internet应用等电脑操作;

  

(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填写《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发送至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gbfgj4258121@vip.126.com。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8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

  

(四)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二楼A248)签到。(面试时间地点:由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工资待遇(含五险)按照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联系人:黄盟;联系电话:4258121。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06aa124546f2b5386132042066b6781)

2021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2021年崇左天等县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综合岗位;

  (二)招聘人数:3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水利工程、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年龄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在招聘简章自行下载《天等县水利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b3521137@126.com,联系电话:3521137。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10月2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县水利局(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二楼办公室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5日内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天等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水利局办公楼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水利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肆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送县财政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点击下载>>>

  天等县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1).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