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玉林市陆川县招聘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玉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3日讯:为解决我县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我县决定于2021年12月中旬组织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到南宁市设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7人。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7人,其中:陆川县人民医院招聘69人,陆川县中医院招聘51人(事业编制18人,控制数33人),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7人,陆川县妇幼保健院招聘12人,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招聘10人(事业编制9人,控制数1人),陆川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2人,陆川县温泉镇卫生院招聘4人,陆川县温泉镇陆城卫生院招聘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少数岗位学历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1日--2003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少数岗位学历放宽到普通专科毕业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书(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须现场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件或材料进行报名)。
(五)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六)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考栏发布。其他有关程序相关信息发布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9:00—14: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圣展酒店(金湖广场地铁口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A座三楼金豪厅。
3.有意报名的考生自愿依时自行到南宁市圣展酒店(金湖广场地铁口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A座三楼金豪厅报名
(南宁圣展酒店交通线路导示:1.南宁火车站:(1)地铁:乘1号线到金湖广场站下车,A站口出站步行200米到达(推荐);(2)公交车:乘31区/5路区间/9路/21路→朝阳广场站转6路到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步行500米,约10分钟;(3)的士:圣展酒店,费用约25元;(4)自驾车行驶路线(约25分钟):民族大道→金湖广场右拐→圣展酒店。2.南宁火车东站:(1)地铁:乘1号线到金湖广场站下车,A站口出站步行200米到达;(2)公交车:乘B11路到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3.琅东汽车站:(1)公交车:乘609路到金湖广场站下车,步行200米到达;4.其他到站公交车:可乘至金湖汇春路口站、金湖广场站、金洲民族路口站、广西人才市场站、埌西站下车到达)。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时上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分条件下确定先后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个人健康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可从招聘公告附件3中下载)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业务熟悉的报名工作组人员负责对报名应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1:3比例的岗位,需请示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二)笔试(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的当天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在原报名点南宁市圣展酒店(金湖广场地铁口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49号)A座三楼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5.确定面试人选:依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设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结束的当天或第二天早上,地点在原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成绩相同者,按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签订就业协议,否则不能签订就业协议和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及以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达1:2比例的,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及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原则上在2022年7月底或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22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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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2022年广西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公告
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陆川县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招聘3个职位9名(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告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人民学校毕业、中员、退伍军人或有特长者优先;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其中报考职位二、职位三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从公告发布日起算);
4、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6月17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陆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5-7225538。
(四)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他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及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真实。报名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各按20%权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考察。若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2比例时,参加报名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全部作为初选人员。
考生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同意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测试结束后择时电话通知录用情况。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按面试成绩、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经评估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考察时,拟聘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已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届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三码联查、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保顺利参考。
(一)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报名当天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且不能带星*, 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二)考生在入场、报名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因不服从报名点安排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考生在现场报名等环节中的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除考生本人外不允许其余闲杂人员进入报名点;考生进入报名点后,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五)报名时签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有以下特殊情况人员不可参加报名。
1、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城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人员。
2、广西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通信行程卡有 *的人员。
3、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4、处于封控区或被要求隔离的人员。
5、其他根据广西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应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
6、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陆川县纪委监委派驻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75-7319528.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6日
附件1: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陆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2022年广西玉林陆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陆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陆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非编制)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好。
(二)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五)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8日至2004年4月8日期间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中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的,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办公室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陆川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陆川县医疗保障局三楼秘书股。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个人简历1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式由陆川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面试时间待定。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对拟聘用对象,陆川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安排到应聘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签定劳动合同,聘用期内每月3199.1 元(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缴费)。
六、招聘监督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咨询电话:0775-7236989(陆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八、本招聘公告由陆川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负责解释。
2022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人公告
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北流市公安队伍建设,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29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身心健康,一般要求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含本数),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含本数);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9. 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将《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材料扫描打包(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邮箱:beiliugongan@163.com,发送成功后等待后续报名资格审查的电话通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5日。
2.报名资格审查
北流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按北流市公安局电话通知指定的日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报交的材料现场验证(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7日、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北流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大厅
3.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署日期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中提到的材料。
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北流市公安局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以下人员可以加3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类院校毕业生。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三)考察政审和体检
1.确定考察政审人选
考察政审人选由北流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2.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
3.体检
北流市公安局组织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如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政审体检环节。
(四)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各个环节的防控工作。考生自我防疫要求详见《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可在对应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6236030(市纪委监委驻北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1.doc
附件4.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