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司法和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4名(男女各2名)和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司法4名

  2.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司法条件

  1.志愿从事司法工作,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3.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或人民院校、公安及体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择聘;服役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作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面交报名材料时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3.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部。

  五、招聘方式

  1.司法:现场报名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聘用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3.单位统一购买被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月工资为2330元。

  八、联系方式

  0775-2650817

  九、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部负责解释。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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