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政发〔2014〕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玉林市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激励办法>的通知》(玉市组通[2020]15号)精神,为了解决驻军我县部队军官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决定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形式,面向驻军我县部队军官随军前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温泉镇综治中心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驻军陆川县部队军官随军前非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综治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综治工作的义务,遵守单位的纪律;

  4.应聘人员须是驻军陆川县部队军官随军前非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随军家属,年龄50岁以内,具有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有《2021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岗位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

  2、报名地点:陆川县温泉镇党政办公室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初试。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驻军陆川县部队军官随军前非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随军家属于2021年4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自行到陆川县温泉镇党政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初试。应聘者报名时填报《2021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随军家属有效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两张。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题等方式进行。

  2.复试。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复试人选。如报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请示上级人社部门同意才能开考。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复试人选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和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批准开考的,其复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方能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体检、考察工作。

  1.体检。对入围体检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方能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工作计划安排在2021年4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九、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待遇

  本次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333559(陆川县温泉镇党政办)

  附件1:2021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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