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和《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三) 现役军人;

  (四)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下载《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并交同底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加分材料(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需注明是编内或编外人员并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三)照顾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其它项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加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 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从业经历且服务时间长者优先。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时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20899/622258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2022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0人公告

  

  2022年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4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范围内均可)。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边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单位或者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一般要求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含本数),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含本数);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址:陆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进入公安局大门后往左边)。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 报考人员填写《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③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5、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我局按照招聘程序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生按照要求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题库(附件4),公布于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不设最低合格线,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

  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米×4往返跑,满分100分,两个项目各占50%。体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参照《玉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3),公布于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体能测试×25%+面试成绩×50%+加分,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聘请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考察,由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审考察工作,政审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审查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佩戴标识、工作证件。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为2966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根据节假日加班情况,每月按照规定可申报加班补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四)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三码联查、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保顺利参考。

  (一)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报名当天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且不能带星*, 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二)考生在入场、报名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因不服从报名点安排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考生在现场报名等环节中的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除考生本人外不允许其余闲杂人员进入报名点;考生进入报名点后,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五)报名时签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六)有以下特殊情况人员不可参加报名。

  1、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城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人员。

  2、广西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通信行程卡有 *的人员。

  3、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4、处于封控区或被要求隔离的人员。

  5、其他根据广西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应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

  6、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陆川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2022年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玉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试行).doc

  附件4: 陆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练习题库.doc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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