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59人简章
》》》复习资料推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点击查看)、综合应用能力(点击查看)
南宁市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9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4月10日至2004年4月9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南宁市城区、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市)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市)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得再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双重身份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或按规定直接考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3.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请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当年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9日8:30 至4月18日17:00。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4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市级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须于2022年4月22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至5月21日10:00。
已成功交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2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
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入围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已备案的面试人选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的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人员的,由市级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市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程序须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招聘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说明原因。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71-1234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71-2638801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监督电话:0771-5523252
附件1:南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_2.xlsx
附件2:南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_3.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_2.pdf
2022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部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2022年度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具备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二)年龄23-40周岁;
(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信息及相关专业等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打字熟练,工作踏实认真,能独立完成分配的任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 2022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ingxiu.gov.cn),在南宁市青秀区委部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及毕业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xqwtzbzp@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招聘单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考生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笔试。
(四)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聘用
(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中国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部工作。
六、聘用期限
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部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八、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部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联系人: 甘明兰 ,联系电话:0771-5826080。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