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严重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主要从事公安机关勤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6名(男性)。此次招聘不设具体岗位,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桂林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至期间2004年2月21日出生)。
(四)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 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政工室领取并填写《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项目进行,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等相关知识 。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
应聘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凡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40%)+(体能测试成绩100分*3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选定,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灌阳县公安局网(http://www.glga.gov.cn/010427/010427.aspx)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安排到灌阳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务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处突、接处警等工作。
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2.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3.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月2月21日
2022年广西桂林七星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2年七星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社区人员力量,储备社区工作人才,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岁以上、35岁以下(计算时间为1986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4.正党员、退役士兵/士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七星区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创意产业园14栋3楼303办公室,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3-2260008。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七星区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共2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择优进入面试考核。
(三)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被考察人选。
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七星区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七星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秀峰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城市社区改革发展需要,稳步推进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专职从事社区工作。为便于面试,设置三个职位:职位一:8人,职位二:7人,职位三:5人。具体职位详见《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桂林市六城区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2年6月27日以前出生),40周岁(含)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4.正式党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实名注册登记且表现优秀的社区志愿者、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至28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所有职位报考人员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出的招聘指标调整到其他超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职位。
(三)笔试要求
时间:2022年7月上旬
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发布的通知为准,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等。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要求
时间:2022年(7月中旬)
地点:(待定)
根据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单位确定并随机抽取人数为5-7人的单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7月下旬)
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来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8月上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9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民政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薪酬为拟定等级基本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桂林市秀峰区委办公室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秀峰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秀办发〔2021〕30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所有职位笔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民政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3.在疫情期间,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各位考生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仔细阅读《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须知》。
4.此次招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最低分数线以上)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6个月内社区出现岗位空缺时,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秀峰区纪委监委:0773-2673324
秀峰区委组织部:0773-2818245
秀峰区民政局:0773-2836346
秀峰区人社局:0773-2801197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2822185
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附件2: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2年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象山区2022年4月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经研究决定,象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名,设置1个岗位。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十县、六城区及荔浦市);
2.学历及年龄要求:大专文凭以上(包括大专文凭);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详情见《象山区2022年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3.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报考者进行综合能力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区民政局(象山区环城西二路铁西一里1栋3楼)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象山区2022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电子版也可,直接复制粘贴到附件2粘贴照片处)。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要求
时间:2022年4月23日
地点:另行通知(请自行查阅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http://www.glxsqzf.gov.cn/,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
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等。
(四)面试要求
时间:2022年4月29日
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象山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象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所有笔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象山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象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sqzf.gov.cn/)的人事信息栏目进行公布。
3.咨询电话:
象山区民政局: 0773-3813366
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3-3835416
4.监督、举报电话:
象山区监察委: 0773-383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