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7名、聘用法警1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履行庭审记录(电脑记录)、卷宗装订、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职责;聘用法警履行协助配合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安全检查、押解、值庭等工作以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其中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并办理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书记员、聘用法警岗位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聘用书记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者优先;聘用法警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

  (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4月22日前,将以下资料当面送交象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需提前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微信公众号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上下载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法警的有驾照请复印驾照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并在现场报名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一并带来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 2022年4月22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选;2.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由象山区人民法院院党组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书记员、聘用法警工资为3800元∕月左右。

  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工会会员待遇,差旅费用实报实销。年终绩效等其他待遇参照聘用书记员的标准确定。

  联系电话:0773-2234179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胡女士黄女士

  

广西桂林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12人简章

  

  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象山区消防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在象鼻山消防站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责。本次招聘共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2名。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高中以上文凭。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退役军人或退役前在部队从事通信岗位、有大车驾驶证、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报名时应提供相关凭证)。

  4、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至28周岁男性,退伍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合格。

  (一)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招聘

  1、中国党党员;

  2、原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3、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拥有B2及以上驾驶证;

  6、有体育、电脑、写作等特长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28日

  3.报名地点:桂林市象山区象鼻山消防救援站(象山区南新路116号)

  4.联系人:杨站长 联系电话:15077350568 ,岑指导 联系电话:15078976000

  四、工资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按学历每月5602元(高中/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5823元(大专/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6287元(本科/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

  2、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单位统一安排,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单位宿舍楼集中居住。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有8天的休息时间。工龄满一年者,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

  4、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5、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每年有机会参与系统组织的驾驶员和其他相关业务培训。

  五、管理要求

  1、政府专职员按照《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施日常的管理。

  2、遵循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管理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执行队伍的一日生活制度,上班时应着统一制式服装,按要求整理内务。

  (一)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大队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伍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大队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大队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给予立即解聘。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大队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大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没有大队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大队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大队形象,或造成社会公私财产损失的。

  六、审查及体侧体能考核时间要求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桂林市象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资格审查、测试和面试。

  2、体检:审查合格人员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并及时上交体检表到桂林市象山消防救援大队,体检费自理。

  3、审查:经考试、体检合格,本人到所属辖区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材料(无犯罪证明)。

  4、体能考核内容及时间: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七、本次招聘事宜解释权归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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