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建于1984年,原名广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曾用名广西师范大学外语实验学校。1997年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现办学地址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内。学校建校以来,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特色普通高中、广西唯一的全国示范性外国语学校。学校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优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是 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建基地、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现为促进学校新校区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和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原则上2022年5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2年5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6月7~13日,9:00~12:00、15:00~17:00,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恺能老师;联系电话:0773-3858333。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扫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分数低于70分,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试讲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讲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考核
按照试讲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广西师范大学审批。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广西师范大学人事部门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请自觉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09222;邮箱:gxnuflsjw@163.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公告
桂林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外语部英语专任教师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具体条件
(一)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二)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荣获区(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正规期刊发表学科相关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持校级及以上学科相关课题者。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07739385
邮箱:54843239@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16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者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应聘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体方案在后续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
(四)审查
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桂林医学院拟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有关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29日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第二批辅警招聘6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6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至2022年3月19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4′50
| ≤15′80
| ≤17′00
|
800米跑
| ≤4′25′
| ≤4′45′
| ≤5′05′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建于1984年,原名广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曾用名广西师范大学外语实验学校。1997年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现办学地址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内。学校建校以来,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特色普通高中、广西唯一的全国示范性外国语学校。学校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优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是 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建基地、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现为促进学校新校区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和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原则上2022年5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2年5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6月7~13日,9:00~12:00、15:00~17:00,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恺能老师;联系电话:0773-3858333。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扫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分数低于70分,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试讲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讲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考核
按照试讲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广西师范大学审批。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广西师范大学人事部门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请自觉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09222;邮箱:gxnuflsjw@163.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