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限桂林户籍,限男性;
(四) 专业不限,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 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妇女联合会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桂林市叠彩区妇女联合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面试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综合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有5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及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中国党员优先考虑。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由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逾期不再报名。应聘者请将电子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31297153@qq.com。
五、录取办法
我单位将于2022年5月13日前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录取人选。
逾期未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视为不予录用。
六、福利待遇
按《叠彩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中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955元/月(含五险一金);转正后244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8985200 联系人:黎女士
桂林市叠彩区妇女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人才招聘信息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或科研能力。
(二)应聘者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范围符合专业技术需要。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在职学历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学校就业推荐表、导师简介、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奖励证书)等,以学历+应届/历届+姓名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线下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递交到人事科。
注意:应聘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5月20日
咨询电话:0773-2827220(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招聘邮箱:eyrsk2827220@163.com
联系人:姚老师、 刘老师
联系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8号(原桂林市民政局)1楼人事科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秀峰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城市社区改革发展需要,稳步推进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专职从事社区工作。为便于面试,设置三个职位:职位一:8人,职位二:7人,职位三:5人。具体职位详见《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桂林市六城区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2年6月27日以前出生),40周岁(含)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4.正式党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实名注册登记且表现优秀的社区志愿者、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至28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所有职位报考人员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出的招聘指标调整到其他超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职位。
(三)笔试要求
时间:2022年7月上旬
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发布的通知为准,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等。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要求
时间:2022年(7月中旬)
地点:(待定)
根据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单位确定并随机抽取人数为5-7人的单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7月下旬)
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来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8月上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9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民政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薪酬为拟定等级基本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桂林市秀峰区委办公室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秀峰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秀办发〔2021〕30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所有职位笔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民政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3.在疫情期间,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各位考生关注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仔细阅读《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须知》。
4.此次招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最低分数线以上)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6个月内社区出现岗位空缺时,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秀峰区纪委监委:0773-2673324
秀峰区委组织部:0773-2818245
秀峰区民政局:0773-2836346
秀峰区人社局:0773-2801197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2822185
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附件2:桂林市秀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