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9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2日-9月9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5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半塘路6号,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679001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0773-6790013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https://www.glwyy.org.cn/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2年9月2日

  附件1:2022年度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学校各类科研平台的发展,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发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22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再次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6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22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具体岗位招聘计划等详见附件1。

  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校科技长远发展需要聘用的协助平台(包括团队与个人)从事项目研究、实验(工程)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标准:本科生待遇3350.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硕士研究生待遇3850.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岗位学位学历要求

  2022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相关学位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

  五、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素养与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勤奋踏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和处理办公室基本事务能力;

  4.具有各学院、各平台所涉相关专业背景;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限报1个岗位,请于2022年8月14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附件1文件中相关岗位的联系邮箱进行报名。请根据填报的具体岗位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代码+拟聘岗位来源+项目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1份(见附件3);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

  (5)学历证、等(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本科学士学历;本科生提供本科学士学历;在读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等相关在读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6)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考核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等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三)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信息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http://www.guet.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龚老师,0773-2319230;,0773-220837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年8月9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岗位情况.pdf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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