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自主招聘教师及急需紧缺人才322人公告

  都安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精神,2023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7人、急需紧缺人才4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7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2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18-45周岁(即1977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报考校医岗位除外);

  

8.此前于2022年11月26日在河池学院、2022年11月5日在广西民族大学和2023年2月18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双选招聘会上已与都安瑶族自治县招聘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并入围体检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9.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以广西区内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相应学科的书。尚未取得书的考生,可持相关岗位笔试所有科目合格证明材料报名,但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全区各类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提供)或《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提供)一份,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个人承诺书》(附件5)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一份代替;

  

5.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须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09:00-18:00;

  

2.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内,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六)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试用期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224278

  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3.3.14.xls
附件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2023.3.14.xls
附件3: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3.14.xls

  附件4:都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2023.3.14.xls
附件5:个人承诺书2023.3.14...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3.14..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