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2023年平桂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方案的通知》(贺平农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我区农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招聘

  指标

  

  具体要求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种植业)

  

  1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专业要求:种植业技术与管理(无相关专业,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农业种植经历。);

  4、其他要求: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优先、持C1或以上驾照优先。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养殖业)

  

  2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专业要求:养殖业技术与管理((含水产、畜牧兽医;无相关专业,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农业养殖经历。);

  4、其他要求: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优先、持C1或以上驾照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三、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办法

  (一)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平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聘。

  (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三)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服务报酬。

  根据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费按每月3500元/人标准发放。

  五、工作任务

  (一)为平桂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

  服务,帮助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问题。

  (二)为平桂区脱贫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帮扶,

  联系平桂区相关专家、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等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平桂区种植业、养殖业水平。

  (三)自主及联合平桂区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不断增强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三)协助完成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管理

  (一)由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与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二)服务期间,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考核主要以服务对象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附件《平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请自行下载填写好)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信网等扫描件投递至,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八、招募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政策理论知识等。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面试中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调配安排。

  九、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性质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9月8日。

  6.本公告由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联系人:余女士。

  附件查看: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2023广西贺州钟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县级防贫监测信息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县级防贫监测信息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县级防贫监测信息员共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运用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5.现役军人。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钟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县总工会大楼一楼办公室),联系人:陈好静,联系电线.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钟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报名表》(附件1)1份报名。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可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到钟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则按面试情况进行替补或再发招聘公告。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录用合同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县级防贫监测信息员工资25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不享受乡镇津贴、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二)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

  (三)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有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的权利。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最终解释权由钟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钟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报名表.doc

  

钟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2023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5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月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3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线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

  (二)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414办公室,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填写《附件 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填写好)。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填写《附件 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填写好)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信网等扫描件投递至,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四)报名应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并提交个人简历1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考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仪表气质、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政策理论知识等。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面试中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性质为贺州市平桂农业农村局编外职工,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贺州市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平桂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5.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2023年3月30日。

  6.本公告由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联系人:余女士。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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