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于2024年4月22日-25日进行了面试。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初选、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决定拟录用20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我院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

监督电话:010-508530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一街7号院1号楼(未来科学城未来中心D座)。

邮政编码:1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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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信息

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tobacco.gov.cn/gjyc/zpxx/202405/4bbc9c1a560c42d18ef74287926e9936.shtml

202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2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岗位明确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明确的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等。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

(2)本人简历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6)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条件的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按序号排列,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

(3)报名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以发布的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要求另行通知。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需在3日内提交放弃声明材料,同时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和聘用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址:http://sthj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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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5/t20240528_3695608.html

202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2人公告(第二批)

202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2人公告(第二批)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北京市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全国首批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全国高职校长联席会主席团单位。学校现设有7个教学院(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有5个专业群,覆盖8个专业大类,27个专业,形成了面向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领域,独具特色的以工科专业为主,工、管、文、法等不同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学校2019年成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全国教学管理50强、全国教学资源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学生技能大赛“双赛”成绩享誉全国。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聘人员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北京生源(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或符合进京落户条件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符合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相关政策人员;

3.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雅正,自尊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三)应聘人员其他条件

1.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和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3月1日前取得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完毕,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手续。其中,非京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相关政策。

3.博士后人员须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能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4.博士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北京生源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同时具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信息详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zp.bgy.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须完善且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此渠道为我校唯一报名渠道,简历一经提交将无法撤回,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7:00

(二)初步筛选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用人部门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简历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与所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负责以下各环节相关工作。

(三)资格复审

初步筛选通过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聘人员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测评环节。

(四)测评应聘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绍、理论知识测验、试讲、技术技能展示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普通话水平以及岗位匹配性等。面试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

“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均通过人员,两项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2.非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及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以及岗位匹配性等。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学校复试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测评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试岗

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试岗,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综合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未按时参加测评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试岗、体检、政审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学校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及电话号码等通信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批次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2024年9月15日前(博士后出站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2024年11月15日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部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编:100042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1801217/18618266417,

联系邮箱:zp@bgy.edu.cn(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

技术支持:刘老师,手机号见文章来源,liutx@hjsoft.com.cn

学校主页: http://www.bgy.edu.cn/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原标题: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5/t20240528_3696648.html

202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招聘6人公告

202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招聘6人公告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是北京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

岗位简介:负责办理公证业务以及公证业务的综合管理。

和调查研究工作。

招聘人数:3人。

详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社会人员

招聘岗位:公证员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

岗位简介:履行公证员职责,办理公证业务以及调查研究工作。

招聘人数:3人。

详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证事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北京市户籍;

4.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5.法学或法律专业,获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

6.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服从公证处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公证处相关部门工作;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社会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证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具有北京市户籍;

5.法学或法律专业,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

6.具有公证员资格及3年(含)以上的公证工作经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服从公证处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公证处相关部门工作;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1.应届毕业生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电子照片,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如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3)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4)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5)岗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社会人员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粘贴电子照片,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如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3)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4)公证员执业证书扫描件;

(5)公证员职称证书扫描件;

(6)工作经历经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前,登录北京市司法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四、考试安排

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再进行部门分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3.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4.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社会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筹安排岗位,名单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10-65543888转8746

招聘监督电话:010-55579086

附件

1.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3.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5/t20240528_3696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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