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人公告

2024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国外相近专业和专业硕士,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3年7月2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22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应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3个岗位31人,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专业要求详见《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我院统一组织。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闭卷。教学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四、工作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报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gscmxy.edu.cn/发布公告,同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转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8月5日16:00,以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阅读招聘公告,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根据系统提示注册账户(该账户是报考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我的应聘-创建简历、我的应聘-简历填写”栏目下《填写提示》、《资料填写说明》,按系统提示创建简历,简历填写完成后,在导航栏“招聘岗位”选择符合的岗位进行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反馈“岗位申请成功”(报名系统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页面在线咨询)。

下列报名内容需上传佐证资料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至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请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和上传扫描件内容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3.缴费。资料提交成功的报考人员,2024年8月9日9:30后登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缴费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扫描二维码关注学院缴费平台公众号,缴纳报名费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下午16: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须按照学院官网通知期限(详情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页面在线咨询解决)。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三)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GZ2412、GZ2413)主要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等相关内容。教学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笔试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相关考生,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按照参加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地点,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通过报名系统“简历预览”模块下载打印,须彩印)。

(5)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6)《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4.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page]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阶段,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教学岗位采取现场试讲的形式;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能、组织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公布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公布成绩

1.综合成绩确定: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排名。

2.考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

(七)体检

1.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在体检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首次体检不合格处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3.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结论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调阅档案,组成三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问题处理: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审批及报备

1.拟招聘人员公示: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拟招聘人员审批: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招聘备案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设置、工资兑现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9529 、8250986;

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部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咨询:0931-6836360 19193100099 18193179676

(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附件:

 附件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附件2: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scmxy.edu.cn/info/1010/3553.htm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l.spb.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l.spb.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l.spb.gov.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l.sp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省直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862859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58628597;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62859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AA9952239D243E0630A0012ACFCD4&selected=zpxx

2024年度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才引智引进人才6名公告

2024年度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才引智引进人才6名公告

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50亿元,是洛阳市属全资国有文旅企业,聚焦洛阳新文旅产业发展主力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优质文旅资源聚合平台的功能定位,构建新文旅、产业运营、智慧文旅、文旅金融、古建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拥有龙门石窟、隋唐洛阳城世界级文化IP及龙潭峡等5A、4A高等级景区,伊水大酒店、东山宾馆、上阳宫文化园等中高端酒店,十三坊、牡丹阁、新唐街等一批文旅地标。

根据洛阳文旅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学历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4名。

博士研究生作为集团总部中层副职储备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作为集团总部主管储备人才培养。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守信,勇于担当,团结协作,作风严谨,廉洁从业。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6. 博士研究生要求硕士、博士学习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硕士学习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诚信记录有问题的人员;

3.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高等院校招生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含初试和复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8: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请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网址(https://lywljt.zhaopin.com)投递,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以PDF电子版形式上传个人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②各阶段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报名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供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③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若有);④主要科研成果或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有),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信息清晰、辨识度高,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1. 集团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简历、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凡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参与引进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 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报名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

初试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复试,未通过初试的应聘者,不再通知进行下一环节。

博士研究生免于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 复试:复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组织管理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情绪管理能力等。

(四)确定拟引进对象

拟引进对象人选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

(五)体检考察

确定为拟引进对象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综合素质及表现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核实。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参照集团中层副职薪级薪档执行,同时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参照集团主管岗位薪级薪档执行。

2. 符合条件的人才除享受我公司相关待遇以外,还可同时享受洛阳市青年人才政策及相关待遇。

3. 引进人才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引进人才按照专业相关度,结合个人意向进行轮岗培养,轮岗培养期不少于6个月,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转为正式岗位。

4.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与引进资格。未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对于本次人才引进中发现的特别优秀的人选,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征求本人意见,可进行调剂使用。

(三)因拟聘用人选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经集团研究同意后,可根据人选情况进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洛阳文旅投资集团所有。

附件下载: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才引智计划.pdf

原标题: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才引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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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网址:http://yjgl.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网址:http://yjgl.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或考生报考的事业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010350;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01586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DDE788A201E19E0630A0012AC9DB7&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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