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纺织工业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广西唯一一所纺织服装类公办全日制中职学校,荣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首批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学生5000余人,开设有纺织技术及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染整技术、学前教育、高铁乘务、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装饰、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会计、文秘、电子商务等二十多个专业,建校4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中职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一级的学历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gxfx.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笔试安排、面试安排、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gxfx.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在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gxfx.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须同时完成网上填报及现场报名两个步骤方为报名成功。

  
3.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

  
(1)网上填报

  
应聘人员须先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gxfxrsk@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均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1-音乐专任教师-XXX):

  
①《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

  
③扫描件(JPG图片格式,彩色):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④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填报后,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纺织工业学校人事财务科4楼403室(南宁市陈西路23号)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接收并查验应聘材料后把相关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应聘人员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1份,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

  
②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4.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因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查验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报考岗位等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广西工信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三)缴费确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每科5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前两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办公楼四楼人事财务科403室缴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来办理缴费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试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按4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某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面试方式

  
《岗位信息表》中岗位序号为1-13的岗位以试讲方式进行,岗位序号为14-16的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①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仪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按100分制评分。

  
②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按100分制评分。

  
(3)面试成绩:面试分值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核准开考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如遇周末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当天)、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40% + 面试成绩x 60%。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如岗位排名首位人选并列,则并列人选全部进入考核环节。

  
2、综合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核无合格人选而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从各岗位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以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体检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体检环节。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职称、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上报自治区工信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45119

  
监督举报邮箱:gxfxjcs@163.com

  
招聘咨询电话:0771-3243942

  
附件1: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汇总表.xlsx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

  


2019年9月16日

  

2019年广西桂林事业单位招聘129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1038个职位计划招聘129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00—10月23日15: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并报名确认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职位。报名期间,考生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但10月23日15:30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00—10月24日18:00

  
(四)网上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00—10月25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校内,进大门左侧第一栋一楼,咨询电话:0773-2815807,传真:0773-2825325)领取缴费(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五)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9年10月29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9年10月29日15:00—10月30日12:00期间可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10月30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11日10:00—11月16日15:00。

  
2.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取分类考试,《计划表》中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使用《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试卷;《计划表》中未选择医护药技类岗位使用《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试卷。《综合应用能力》试卷类别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主要测试范围详见附件1。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医护药技类)

  
下午14:30—16:30《职业能力测验》

  
(三)公共科目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9年11月26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市直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55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市、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9年12月4日10:00。

  
(三)缴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纳面试费时间:2019年12月4日15:00—12月15日16:00。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15日。

  
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9年12月9日10:00—12月13日18:00。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其他岗位则以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19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的“笔试真题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10月22日-23日15:3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在报名期间,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天上午在报名系统公布相关报名信息(进入“查看报考统计”栏目查看),供报考人员参考。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主要测试范围

  
附件2.《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广西钦州灵山事业单位招363人公告

  

灵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内;

  
(四)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为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灵山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9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164个、名额254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60个、名额95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8个、名额14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及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院内)

  
4.联系电话:0777-6519676、6886286。

  
(二)缴费标准

  
考试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50元(50元/科)。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制作和发放时间

  
《准考证》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笔试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遗失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 类)或

  
综合应用能力(E 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具体岗位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和《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科目及内容》(附件2)。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规定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

  
比例方可开考。报考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的,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公告,通知报考者并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弃权处理)。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

  
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7月中下旬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政府网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9年8月1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⑴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⑵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19年7月26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

  
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

  
⑶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⑷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六、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审核。

  
3.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该岗位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核工作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和了解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519676、688628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本公告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科目及内容

  
3.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广西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3人公告

  本次招聘人数为3人,均安排在市农业农村局二层事业单位市茶果中心工作,主要岗位工作是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服从安排,配合各科室做好各项工作。应聘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籍贯广西,常住地为贺州市八步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五)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其他情况。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自2019年9月18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就业局“贺州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查阅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有意向人员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在贺州市就业局“贺州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上投放简历。报名咨询电话:0774-5123621。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8-10日,在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电话通知)。

  
(二)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是否具备岗位工作能力及个人、家庭情况等。

  
(三)注意事项:1.面试人员面试时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带来审核。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2.资格审查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壹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面议。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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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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