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改革办)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改革办)2019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改革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及其他: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负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2019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扫描上传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荣誉证书、在市内外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邮箱:fcgzys@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秘书科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秘书科联系。

  
联系人:黄山珊,0770—2821940、18907800433;

  
吴国彦,0770—2821940、14797700101。

  
附件:防城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2019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0308.doc

  


防城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改革办)

  


2019年6月6日

  

2019年广西区专用通信局招聘公告

  

广西区专用通信局2019年招聘人员公告

  
广西区专用通信局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治区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发展规划、运营维护、技术业务服务和通信保障工作。为更好适应专用通信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局实际,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中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广西区专用通信局2019年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8日。

  
2、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网上递交简历方式。应聘人员将简历及相关证书发至邮箱253704495@qq.com,联系电话:07718806678。

  
3、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核:由局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了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政审合格后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四)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经局考核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广西人事网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报送人事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附件:广西区专用通信局2019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2019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2019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岗位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工作,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思维敏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和单位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可采用网上或现场方式提交应聘材料,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材料包括:《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相关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

  
接收材料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南宁市中新路2号广西自然资源厅大楼821 室;网上报名材料请发至邮箱gxgtpx@126.com。

  
联系人:钟智伟0771—5388420

  
五、资格审查、考试及面试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人事部门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

  
六、复审及名单公布

  
(一)笔试、面试结束,对拟聘人员进行复审。并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二乙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拟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体检报告,并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到单位核验。

  
(三)根据复审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七、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应聘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应聘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00人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贵港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 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急需、特殊工作岗位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4.勤务辅警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学历可适当放宽;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厘米;文职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5厘米。具体身高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8.公安机关规定的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4.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的;

  
9.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属我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1.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曾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指急需特殊职位)、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注:车辆驾驶职位资格初审及面试均合格者参加驾驶技术专业技能考试,不需参加体能测评和理论考试。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薪酬晋升;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报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4日起,可通过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公安”(微信名: ggsgaj)、“贵港警事”(微信名:ggspolice)等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咨询电话:0775-4572034。

  
2.报名地点:贵港市公安局大门门卫室东侧(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院)。

  
3.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填写提交《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我局及下属单位本次招聘的两个以上(含两个)职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面试

  
面试结合报名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当场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3名考官,面试不计分数,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2名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

  
七、体能测评

  
除车辆驾驶职位外,其余职位资格初审及面试均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二)体能测评成绩评定标准

  
按照《贵港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3)执行。个能测评成绩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每项目成绩须达35分以上且四项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方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体能测评综合成绩=四项总成绩÷4。

  
(三)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八、理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理论考试。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附件4)。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理论考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九、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特殊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位需进行专业考试(具体见职位计划表)。体能测评及理论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者的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十、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一般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即:招聘总成绩=理论成绩×50%+体能测评综合成绩×50%。

  
(二)特殊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体能测评和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招聘总成绩=理论成绩×30%+体能测评综合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

  
十一、体检、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审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属一般职位的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人选,属特殊职位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岗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二)考察。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建立侯录库

  
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均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人员按规定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人员待遇。

  
十四、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 “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理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待发布,点击查看)

  
2.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贵港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成绩评分标准.doc

  
4.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pdf

  
注:具体职位计划表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将近期尽快予以公布,请持续关注。

  



贵港市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