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百色靖西市招聘教师145人公告

  

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市乡镇中小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靖西市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共122个岗位145人。详见附件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及以上的书,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必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取得。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作要求)。

  
(五)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六)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已录(聘)为靖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控制数人员、在岗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 10月25日至2001年 10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 上午8:00— 11月1日 下午6:0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到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人才管理股609室报名,地址:靖西市德爱大道靖西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综合楼,位于靖西民族高中对面;联系电话:0776-6226993。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份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前,自行网上正反双面下载打印,如实填写报名表),1个档案袋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xjszp2019@163.com。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4。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西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5.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6.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前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六)聘用审批备案

  
1.聘用手续。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抄送靖西市委编委办、财政局。并上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五、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聘用人员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执行,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国家新出台相关的聘用政策要求,其聘用管理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二)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设置数纳入单位设置总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776-6226993,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0776-6231646

  
监督电话:靖西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6-6150133

  
附件:

  
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 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xls

  
2.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在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专职从事残联工作。本次公开招聘的13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学历和年龄要求:高中或中专学历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部分特殊岗位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5.防城区本地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残疾人或者是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工作内容

  
1.密切联系乡镇(街道)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积极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

  
3.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扶贫、教育、康复、托养、维权、无障碍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

  
4.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残联制定、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扶助措施。

  
5.完善志愿助残服务机制,办好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助残活动。协调推动乡镇(街道)内各类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无障碍服务。

  
6.开展人道主义和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各类残疾人节日等活动。

  
7.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与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

  
8.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9.向乡镇(街道)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推荐残疾人代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聘用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签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二楼办公室(防城区三官社区进站路一巷防城港市防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联系人:凌耀斌;联系电话:0770-3273313。

  
4.报名材料要求:《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聘用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学历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聘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由区残联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召开理事会议确定聘用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过体检聘用对象没达到健康要求的将从后备人员中按程序补充。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1800元/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员继续按上述程序补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23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支付方式:用人单位每月月底支付聘用人员当月工资。

  
(三)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3273313。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防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聘用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防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29日

  

2019年广西贵港市商务局招聘公告

  贵港市商务局是负责全市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开放等行业管理及服务职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贵港市口岸办公室牌子。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2名,专业: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0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19年9月5日—9月20日。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302(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353号)。

  
(2)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ggswj866@163.com邮箱。

  
2、提交材料:

  
(1)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个人近期工作学习总结。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具体招聘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60%。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40%。

  
将笔试、面试成绩得分按6:4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参加应聘人员条件均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总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由招聘小组商定另行组织招聘。如果本次招聘录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重新安排下一次招聘,不能在本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七、公示、录用

  
对拟聘人员在“贵港商务局”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以电话形式发出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933681、2933899,联系人:苏xx、欧xx。

  
附件: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60人公告

  2019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96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41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76个岗位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1日至2001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演员岗位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1日至2001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及以下岗位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资格)以上资格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4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累计满3年)且在岗,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村“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村“两委”成员招聘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3.报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的,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随军驻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随军家属指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前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可以报考,现已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随军家属不得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4月3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hcrsj.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4月17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4月11日8:3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19年4月11日8:30至4月17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笔试前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4月19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残疾人”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19年4月22日12: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9年4月26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1.报考免笔试岗位(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含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3日8:30至5月19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工勤技能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测试。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备使用。

  
(二)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见附件3)。

  
(三)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9日

  
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其他要求

  
1.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

  
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2.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9年6月中下旬前。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1.免笔试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个岗位具体的面试方式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3)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19年7月中上旬。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岗位(含参加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免笔试岗位(不含参加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19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和聘用时间:2019年8月底前。

  
八、相关政策

  
1.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3.使用核定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0778-2303185

  
附件:

  
1.河池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岗位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4.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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