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岗位2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管协管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4.年满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辅助执法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合浦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210号;联系电话:0779-7208256。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合浦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执法辅助岗位月收入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08256。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原文标题:广西北海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1人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5e3282169627805092f968e05aa3dd56)
2021年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综合类、卫生类、教师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52人(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即1986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岗位(即198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详见附件计划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方式。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面试洽谈及考核、体检的办法组织公开招聘。
四、双选会招聘时间、地点和报名要求
(一)时间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9:00-17:00(9:00-12:00现场报名,13:00-17:00洽谈面试)。
(二)地点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
(三)报名要求
1.2021年10月30日双选会当天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核验。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填写《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
3.报名人员须填写《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洽谈面试
双选会招聘洽谈面试方式。洽谈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洽谈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六、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或5年最低服务期限,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巴办发〔2017〕64号)和《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巴办发〔2019〕113号)条件的,享受相关人才激励政策。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会。
咨询电话:0778-6221327(自治县党委组织部)
0778-6212078(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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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提取码:gkar)
2.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924d)
3.承诺书2021.10.25(提取码:sq17)
4.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10.25(提取码:infd)
5.《巴办发〔2017〕64号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暂行办法》
6.《巴办发〔2019〕113号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提取码:ilob)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经区政府同意,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队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城管队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鉴定,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吃苦耐劳、敬业及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疤痕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身体情况不适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
5.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办法
(一)携带材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以上证件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
(三)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漓江路14号(七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二楼206室)
四、优先条件
(一)复退军人优先;
(二)中文、法律专业的往届(含自考、函授)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四)从事过城市管理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面试及聘用
招聘城管队员考试采取面试办法,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拟聘考生经政审、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六、取消和递补机制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按照城管大队聘用人员标准予以发放工资待遇。
八、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秦君 联系电话:18978335269
七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05391875c12b26696da2e90f1f9733d8)
2021年桂林市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组织实施永福县人民医院等6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共13个职位,计划招聘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永福县向阳路茶岭街4号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73-675681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公招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商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面试试题第一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再相同,以面试试题第二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依此类推,重新确定排序,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永福县医疗单位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与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永福县卫生健康局:0773-6756819,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22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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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度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度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