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9人公告

  
 
  根据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2022、2023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2024年5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2024年5月19日12: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岗位一览表》)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单位+岗位+姓名”。
 
  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本人为x年x月毕业即参加社会招收规培且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本人为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3.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说明。
 
  4.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等其他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
 
  6.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可参照附件6样式出具)。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7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按时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报名人员须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邮箱、接听电话,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告。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将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网上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要求以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评测。具体要求以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相同或未安排初试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若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人事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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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共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4名,文员1名,信息化运维人员1名。此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珠海中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中院合同制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信息化运维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前,逾期视为无效。
 
3.报考咨询。报名期间,珠海中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0756-2666172、0756-2666160,咨询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各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记分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合同制文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书记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为听打,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文员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运维人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
 
5.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
 
6.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时间:技能测试及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被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珠海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递补。为加快人员补录,珠海中院拟在招录过程中设置补录环节,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中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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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招聘2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二、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3人,均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中职教师岗位,B类为中职专业技术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  名  时  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缴  费  时  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报名、缴费见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人员可于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6月15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邮箱地址为: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计算机技术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综合两大类。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学校邮箱(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B类岗位面试采用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B5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A类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B类岗位按照技能展示和试讲(答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通过面试通知单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经学校同意,在考察体检环节应提交的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8728007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3888号
 
  监督电话: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纪检办公室0531-8872800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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