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凤泉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13人,卫生类2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必须在考察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视为自愿放弃。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5月30日,由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s://www.fengq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4年6月11日8:30至6月13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2024年6月12日8:30至6月14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8:30至6月29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原途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报名序号、联系方式;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复印件。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通过免缴费用的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陆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安排在凤泉区城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退役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名单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持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交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专业)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1001—24100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2001—242012)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3001—243013)采取以医疗卫生知识为基础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未按体检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视为主动放弃)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0373—3918699
 
  监督电话:0373—391807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招聘入职之前参保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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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共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4名,文员1名,信息化运维人员1名。此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珠海中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中院合同制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信息化运维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前,逾期视为无效。
 
3.报考咨询。报名期间,珠海中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0756-2666172、0756-2666160,咨询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各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记分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合同制文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书记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为听打,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文员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运维人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
 
5.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
 
6.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时间:技能测试及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被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珠海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递补。为加快人员补录,珠海中院拟在招录过程中设置补录环节,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中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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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招聘2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二、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3人,均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中职教师岗位,B类为中职专业技术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  名  时  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缴  费  时  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报名、缴费见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人员可于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6月15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邮箱地址为: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计算机技术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综合两大类。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学校邮箱(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B类岗位面试采用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B5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A类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B类岗位按照技能展示和试讲(答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通过面试通知单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经学校同意,在考察体检环节应提交的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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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8728007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3888号
 
  监督电话: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纪检办公室0531-8872800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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