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咨询导办员)3名,(帮办代办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公开招聘3名咨询导办员,1名帮办代办员,岗位职责:负责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咨询引导、帮办代办服务。
 
  (二)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之间出生),五官端正,形象好。
 
  (六)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七)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熟悉办公自动化,普通话标准、流利,声音清晰、柔和,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九)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十)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十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不限户籍。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入口。( https://www.jsksbm.com/gyt7b8tux2)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7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7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7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7日20: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69982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16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18-871081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22室(赣榆区青口镇盛世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面试前两天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相同,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工作服务期限最低为2年。
 
  八、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1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日。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18-8626998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江苏连云港灌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灌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灌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公安局2024年9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gsgg.html)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与灌南县公安局机关民警、职工和辅警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和辅警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师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共设一个现场报名点,地址:灌南县公安局门卫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3)驾驶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技能证书;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6)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初审通过者将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政策咨询电话:0518-81869042
 
  (二)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评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1、技能测评
 
  技能测评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及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根据技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公安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三)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县公安局现有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灌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技能测评、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8-81869060
 
  本公告由灌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江苏连云港灌云县公安局招聘2人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灌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制定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勤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公安局2024年9月工勤招聘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gsgg.html)公示公告栏查询。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6日24: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须按照应聘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填写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可以是PDF、JPEG、JPG等形式),发送至邮箱:gygazp@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如未收到资格初审意见,请及时与灌云县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1868627。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资格初审意见后至2024年9月10日前每天9:00-11:30,15:00-17:30向灌云县公安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1868627。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报名表(见附件);
 
  (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相关岗位要求的技能证书;
 
  (6)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证件;
 
  (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8)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9)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对通过初审的报名对象,将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复审通过者将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电话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失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县公安局现有相同岗位标准执行,县公安局按照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灌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68545。
 
  本简章由灌云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江苏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肿瘤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3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卫医政〔202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肿瘤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第六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ygey.com)、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9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聘。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八)应聘学历均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资格条件中有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2024年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作要求。
 
  (十)资格条件中有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的,通过时间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医院合同制管理,具体人员类别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17:00报名截止。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日起接受报名。即日起应聘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招聘邮箱。只扫码报名,不上传附件材料或上传附件材料但未扫码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请扫码报名)
 
  3.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lyge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编号+报考岗位”。扫码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得报名编号。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贴正面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医院将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为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我院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结束后,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在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要持续关注,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者资格复审时发现报名时填报信息与提供佐证材料不符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考试
 
  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我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咨询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8-85776509/6690(医院纪检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0518-85776673(人力资源部)。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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