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市屏山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屏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新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党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18—40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中共屏山县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地址: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3楼1313室)。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找方式: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报告(延长报告有效期至3个月);
 
  (3)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4)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6)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综合网格员、村干部,需提供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并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
 
  (7)符合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代办人需提交委托书,同时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
 
  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50%+政策加分
 
  2.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分情形
 
  (1)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加2分;
 
  (2)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人员(此处所称“社会工作专业”是指研究生、本科、专科的专业名称为社会工作专业),加1分;
 
  (3)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的,分别加2分、4分、6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类多项加分的,同类别的不同项不累计加分,取每类最高加分项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考单位成立考察组开展政审,核实被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政审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选岗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屏山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四)拟招聘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聘用。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在体检、政审和选岗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政审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屏山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民政局 屏山县财政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乡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中共屏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7866859
 
  附件: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屏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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