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辅警78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78人
 
  (二)招聘岗位:此次员额辅警招聘共设4个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

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最低

学历

其他条件

性别

年龄

101

勤务辅警岗

56

专业不限

大专

35周岁以下

 

102

文职辅警岗

6

计算机类

本科

35周岁以下

 

103

勤务辅警岗

6

专业不限

高中/中专

35周岁以下

限退役军人报考

104

勤务辅警岗

10

专业不限

大专

35周岁以下

限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过渡期警务辅助人员报考

合计

78

         
 
 
  备注:专业参照《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10:00至9月12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登录报名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选择“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
 
  (5)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同一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13日16:00-9月15日9:3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设置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笔试成绩时间:另行公告。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则笔试合格线以上者全部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1。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考场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排名。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前,政治考察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治考察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两年。
 
  四、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应聘要求的相应证件。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4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3867339、83808921
 
  单位咨询电话:0791-86312692
 
  监督举报电话:0791-8631267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
 
 
 
 
 
  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2024年重庆市铜梁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5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期,且正在服务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市内(重庆站)和重庆市外(西安站、武汉站)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西安站招聘,西安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武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市内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市内专场考试考核完成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30kb)。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外站点招聘报名方式以后续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重庆站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楼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
 
  备注: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请委托人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市外站点现场资格审查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外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重庆专场考试考核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举行,市外专场考试考核初定在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与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重庆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西安、武汉站: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市外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铜梁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四)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0人方案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基础上整合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的办学资源设置、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已有21年本科办学实践,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7所、中职基地校10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我省考核招聘条件的有关高层次人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院

需求专业

人数

其他条件

侨兴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文化与法律学院(海外教育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财政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艺术与传媒学院

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学)、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公共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哲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大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现代流行音乐、戏曲音乐、音乐制作、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科技与艺术、声乐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教育学院

心理学类、教育学类、社会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哲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经济贸易类、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管理学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英语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管理学大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艺术设计类、文化产业管理、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4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能源动力类、工程力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教育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材料类(本科是材料类专业)、材料类(本科是包装工程专业)、包装印刷类、艺术设计类、林业工程类(材料相关方向)、轻化工类、化学类、环境生态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化工类。

(本科阶段为材料类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为材料方向)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纳米科学与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工;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类、发酵工程、药理学、化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海洋学院

海洋史学、历史学;经济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硕士、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农业环境保护,资源与环保,环境工程与管理,环保设备工程,智能环保装备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城市环境工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管理、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物理海洋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移动设备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环境生态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历史学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旅游餐饮类、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森林资源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矿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化工与制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水产类、土建类、农林经济管理

7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0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依当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确定 。
 
  四、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认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首页等材料扫描,以“应聘XX学院博士(姓名)”为主题,发送至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邮箱rsc@fpnu.edu.cn。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择优筛选:收简历后,根据学术水平择优筛选。
 
  六、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300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91-8516019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mail:rsc@fpnu.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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