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银川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33人公告
为满足银川市教育系统发展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银川市教育系统学校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3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公开招聘岗位中要求学历为大学本科的,面向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下同)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中要求学历为研究生学历的,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在编人员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40周岁以下;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银川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inchuan.gov.cn)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inchuan.gov.cn)
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qq.gov.cn)
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cjinfeng.gov.cn)
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xixia.gov.cn)
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yn.gov.cn)
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hl.gov.cn)
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lw.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8月21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人员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专项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特别提醒: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天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以免错过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资格初审未通过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4.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考试形式
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类别
笔试科目按学科分类,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总分值150分,时长150分钟。综合能力占比30%,专业能力占比70%,专业能力部分按学科分类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资料分析题等。
(2)笔试时间
笔试于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统一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笔试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官网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请应聘者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进行笔试成绩查询。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二)面试开考比例
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经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采取集中面试,分学段、分学科进行。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公告提前5日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招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要求
1.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兴庆区教育局:0951-6723617
金凤区教育局:0951-5671452
西夏区教育局:0951-2077833
永宁县教(体)育局:0951-8019498
贺兰县教(体)育局:0951-8066193
灵武市教(体)育局:0951-402989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51-6091050
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0人方案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基础上整合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的办学资源设置、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已有21年本科办学实践,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7所、中职基地校10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我省考核招聘条件的有关高层次人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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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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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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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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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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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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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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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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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法律学院(海外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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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财政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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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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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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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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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学)、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公共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哲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大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现代流行音乐、戏曲音乐、音乐制作、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科技与艺术、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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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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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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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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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类、教育学类、社会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哲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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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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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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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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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经济贸易类、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管理学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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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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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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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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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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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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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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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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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管理学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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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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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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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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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艺术设计类、文化产业管理、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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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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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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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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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能源动力类、工程力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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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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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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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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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教育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材料类(本科是材料类专业)、材料类(本科是包装工程专业)、包装印刷类、艺术设计类、林业工程类(材料相关方向)、轻化工类、化学类、环境生态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化工类。
(本科阶段为材料类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为材料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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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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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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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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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纳米科学与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工;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类、发酵工程、药理学、化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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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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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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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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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史学、历史学;经济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硕士、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农业环境保护,资源与环保,环境工程与管理,环保设备工程,智能环保装备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城市环境工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管理、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物理海洋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移动设备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环境生态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历史学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旅游餐饮类、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森林资源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矿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化工与制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水产类、土建类、农林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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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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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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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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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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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依当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确定 。
四、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认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首页等材料扫描,以“应聘XX学院博士(姓名)”为主题,发送至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邮箱rsc@fpnu.edu.cn。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择优筛选:收简历后,根据学术水平择优筛选。
六、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300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91-8516019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mail:rsc@fpnu.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