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516人通告(第一号)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经批准,现将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本升研在读)。
 
3.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截止报名结束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或参加昭通市2024年优秀紧缺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6.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数
 
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6名,其中市直属164名,昭阳区8名,鲁甸县50名,巧家县97名,盐津县27名,大关县17名,永善县63名,绥江县19名,镇雄县28名,彝良县17名,威信县3名,水富市23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 至 9月25日18:00。
 
(三)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 至 9月27日24:00。
 
(四)报名网站: 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 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9月19日9:00 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公务员招录时已注册的直接用已注册的用户名报名即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报名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通告中的所有内容,包括《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及注意事项》(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报名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材料,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专业要求一栏,没有明确专业层级的,均为具体专业,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而通过资格审查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程序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及上传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就无法再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结果最迟于报名次日返回。报考人员务必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系统将于9月25日18: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以后报考人员将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如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而又无法再次报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在报考导航页面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具体操作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八)岗位削减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岗位的报名人数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削减、取消或调整开考比例。
 
(九)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已缴费但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十)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缴纳费用或成功办理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8日9:00 至11月2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870-2125983。
 
四、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共五大类,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300分,考试归类情况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附件3)。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需要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统一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资格复审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并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采取加试择优进入后续考察、体检等环节。
 
报考幼儿教师需要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然后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后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2的,则所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后,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报考免笔试岗位直接进行面试的人员,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笔试时间、地点、加分政策及成绩公布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昭通市十一县(市、区)范围内,详细地址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 昭通市文化体育局 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精神执行,并提交市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24年10月14日上班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加分结果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预计于12月上旬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及面试通过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确定为吸毒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是否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昭通卫生职业学院要求聘用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和《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昭通市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考录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昭人社通﹝2017﹞37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若后续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报考人员应信守诚信承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若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卷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由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市直属部门:0870-2121586,2126819。
 
昭阳区:0870-3077652。
 
鲁甸县:0870-3195799。
 
巧家县:0870-3025205。
 
盐津县:0870-3033952。
 
大关县:0870-3041905。
 
永善县:0870-3198635。
 
绥江县:0870- 3060212。
 
镇雄县:0870-3121833。
 
彝良县:0870-5124123。
 
威信县:0870-6126978。
 
水富市:0870-8639116。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2024下半年黑龙江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聘19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大庆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daqing.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所属市、县(区)政府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招聘岗位所属市、县(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大庆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59-6362501。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联系电话:0459-6362501;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说课、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址如下:
 
  大庆市:https://www.daqing.gov.cn/
 
  肇源县:http://www.zgzy.gov.cn/
 
  肇州县:https://www.zhaozhou.gov.cn/
 
  萨尔图区:https://www.saertu.gov.cn/
 
  龙凤区:https://www.dqlf.gov.cn/
 
  红岗区:https://www.honggang.gov.cn/
 
  大同区:https://www.dqdt.gov.cn/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各市、县(区)岗位政策咨询电话:
 
  1、肇源县:0459-8330509、0459-8223376;
 
  2、肇州县:0459-8555227;
 
  3、农业农村局:0459-6186549、0459-6751507;
 
  4、自然资源局:0459-8196022;
 
  5、萨尔图区:0459-6378867、0459-4681788;
 
  6、龙凤区:0459-6230085;
 
  7、红岗区:0459-2799181;
 
  8、大同区:0459-6165929。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对笔试成绩缺考、违纪和零分有异议的):0459-6362501。
 
  监督举报电话:
 
  1、肇源县:0459-8223210、0459-8223312;
 
  2、肇州县:0459-8523024;
 
  3、农业农村局:0459-6186539;
 
  4、自然资源局:0459-8196199;
 
  5、萨尔图区:0459-6390311、0459-6181381;
 
  6、龙凤区:0459-6412388;
 
  7、红岗区:0459-2799281;
 
  8、大同区:0459-6165509。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2024年10月9日9:00-10月10日17:00期间,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审核地点为: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177号,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1002办公室。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国动办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公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8679226;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67922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nynct.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624104;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62046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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