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辅警招聘50人公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为加强防城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共计50名(其中女性10%)。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

  
三、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才能的可适当放宽);

  
(四)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退伍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8月3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和面试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立定跳远。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当时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补测。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照顾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招聘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六)试用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六、加分项目

  
(一)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

  
(二)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

  
(三)在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参考);

  
(四)有散打、格斗特长、部队反恐侦查、突击攻坚、警卫等专业技能或在部队各类军区武中获得荣誉(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符合公安特警专业特长的。

  
以上加分在面试考试成绩中一次性加5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七、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2.聘用后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1、3024元/月(含个人 “五险”),单位“五险”917.2元/月,每额医疗补助90元/年,每人每年意外伤害险240元/年。所需费用列入防城区财政预算。

  
2.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警务督察监督电话:0770-3233291。

  
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广西河池环江县财政局招聘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文秘工作。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男女不限;

  
3.中文系专业、新闻学专业;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县财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15号县财政局三楼);联系电话:8821261(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报《环江县财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环江县财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jcz0778@163.com。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资格审查:由自治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自治县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财政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附件:

  
1.环江县财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环江县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8月8日

  

2019年广西百色田林县司法局招聘公告

  

田林县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田林县人社局田林县财政局《关于给县直各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的通知》(田人社发[2019]19号)文件精神,田林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职位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职位:田林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三)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村级扶贫信息员执行即工资23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当月工作代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

  
(四)有较强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沟通、领悟、协调、执行能力,集体观念强,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在考核得分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三、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地点:田林县司法局政工股(田林县乐里镇新昌花园环昌路35号司法局6楼)

  
五、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上近期二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网上报名邮箱:tianlinsfj@126.com。

  
(三)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县司法局成立面试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面试地点:田林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工作人员现场面试打分,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得分结果。

  
对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田林县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参加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田林县司法局政工股咨询。联系人:李泽涵

  
联系电话:0776-7219107,13768369022。

  
附件:公开招聘政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田林县司法局

  


2019年7月10日

  

2019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6人公告

  

  

藤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6人,其中男性辅警24人,女性辅警2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巡逻防控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0日至2001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8CM,身心健康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五)籍贯不限;

  
(六)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2时3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19年4月24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的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六)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1.面试名额: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19年4月25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人民公安网或当地派出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薪酬约2800~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

  
2. 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73532。

  
附件1:藤县公安局拟招聘职位.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藤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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