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池市南丹县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7日讯:根据《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法〔2010〕4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丹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丹办〔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南丹县2021年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13个岗位14名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21年6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报考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南丹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大专以上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招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继续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已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提交自行下载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近期白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资格证书。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
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328号);联系电话:0778-7216079。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确定。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负责发放。
3.面试方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需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7216079;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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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丹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1年南丹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1人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4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考试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31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工作内容
维护网络与硬件维修、故障处理等。
五、工作地点
良庆区金海路20号高新金海大厦。
六、注意事项
招聘全程不收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应聘者有伪造材料、行贿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a945533b6d732af599e48b937ceb516c)
2021年广西来宾市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宾市民政局因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一定文秘写作基础、财务经验且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且不限专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2.知识面广,文字基础扎实,吃苦耐劳,能胜任办公室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专业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网上报名,填写《来宾市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发到邮箱:lbmz4292131@126.com。
2.地址: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乐滩建设管理局七楼715)。
三、需提交验证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来宾市民政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免冠照片)。
四、聘用原则
聘用人员将从报名者中摘优录取。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的,视为此次不被录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待遇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实施。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2-42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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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
原标题:来宾市民政局2021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5399c9a9-5137-4177-93ac-c33eae031a20
2021年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窗口服务类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三)性别:不限。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学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建筑工程类专业优先。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社保、养老等规定险种,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中心邮箱:lbsbdcdjzx@163.com,或者携带该表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后台服务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我中心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方式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72-42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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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