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外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0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岗位

  行政许可和登记岗位:此岗位招录1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审计类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与网络。主要从事许可登记信息整理汇总工作。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岗位:此岗位招录1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食品类专业或电子类专业。主要负责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协助检查、计算机软件运作等工作。

  办公室岗位:此岗位招录1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国语类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与网络。起草和修改报告、文稿,录入文字、复印文件及收发传真;电话接听、转接、记录、反馈;管理档案、通讯录等文件资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起至6月15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报名(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97号),联系电话:0775-293959。

  (二)面试和试工

  本次招聘需进行面试和试工,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局组织面试和试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局根据报名条件、面试、试工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局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局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待遇面议。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部标准发放。在本局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293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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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后出生);

  (三)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填写《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至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邮箱:gbsz2020@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填写《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到贵港市金港大道904号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面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局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四)工资待遇

  1.待遇标准按照港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从工作当月起,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五险;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四、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联系人:谢;联系电话:425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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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四批)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明路12号,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575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5758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lrm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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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

  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3日讯:为增强我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类、会计类、社会保障类、公共管理类、医学类(1名);

  (六)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

  (七)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简历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七楼人事科(桂林市秀峰区依仁路24号),联系电话:2883017。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求职简历一份(简历中需含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

  (三)组织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提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经电话通知确认后,再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四、工资待遇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按2444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五险及公积金的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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