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05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于1985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西站的依托单位,属国家一级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2006年实验室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地址

  广西北海市公园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人事教育宣传科(综合业务楼204办公室)。

  招聘联系人:庞聪,联系电话:0779-6806652。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3.报名材料

  ①考生须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于现场报名时提交。②考生须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现场审查原件,收复印件2份。

  4.资格审核

  ①考生每人只准报考1个岗位。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须全部符合《岗位信息表》所列的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成功。③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5.报考费用

  招聘单位在本次报名考试工作过程中不收取考生任何形式的费用,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6.其他事项

  ①考生须按照审核条件提交材料,招聘单位不接收其他形式的简历格式。外地考生请提前咨询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前来现场报名。②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③根据疫情防护要求,考生在出行和报名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防疫措施。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1: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权重计分,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专业技术岗位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考试事项将于开考日期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上发布,同时通过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

  2.笔试要求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

  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的考生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开考比例不足1:3,但确实属于急需引进人才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准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考生后方可开考。

  经核准开考后或因考生缺考,考试临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考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个流程。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上公布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并为其他考生提供成绩查询,查询电话0779-6806652。

  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条件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人数比例入选。

  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要求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环境监测分析、相关仪器操作能力。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比例需要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开考比例不足1:3,但确实属于急需引进人才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准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考生后方可开考。

  经核准开考后或因考生缺考,考试临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考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个流程。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考试事项将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上发布,同时通过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按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公布全部考生的综合成绩和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全部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具有相关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771-5714871

  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71-5773858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庞聪0779-680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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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

  2.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7月5日

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6日讯: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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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2021年10月广西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工作人员42人公告

  一、基本情况:

  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市区内,毗邻环境优美的金海公园,医院为市二级医院,目前在职职工有230多名,主要开设科目有精神科(含睡眠医学科、心理咨询门诊)、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医技科室,目前开放床位450张。医院拥有两台进口CT、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希森美康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希森美康cs-25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系统、高清腹腔镜系统、骨科C臂、进口胃镜、失眠治疗仪、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心理CT等大型高端医疗设备。

  二、拟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

  1.药师1人;

  2.B超室负责人/B超室医师5人;

  3.放射科医师4人;

  4.精神科医师8人;

  5.外科医师4人;

  6.内科医师4人;

  7.儿科医师6人;

  8.麻醉科医师2人;

  9.心理医师2人;

  10.皮肤科医师2人;

  11.临床医师4人;

  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本岗位相关专业,相应职业资格证及职称。

  (二)享受人才补助岗位如下表(见附件)

  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函授)、各类资格证、执业证等复印件。

  3.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三楼综合办公室;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电子邮箱:lb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772-4270077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爱宾路(金海公园北门对面)。

  乘车路线:公交车3路、4路、7路、36路直达医院,18路公交车在金海市场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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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人才补助岗位

  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柳州市三江县第二次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5日讯:为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10月14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含本日)至2003年10月13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方式: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2日上班时间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考生与所报考学校联系人联系报名。

  (二)报名材料:

  《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二份)、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的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可按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8:30--9:10

  笔试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120号)

  (二)面试

  (1)结构化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3)考核人员的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面试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120号)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可以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享受三江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期间,将按照《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前须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37.3C)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十一、招聘纪律

  (一)本次自主公开招聘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自主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三江中学张老师18076738891

  招聘咨询:三江县民族高中侯老师13557607645

  监督电话:三江县教育局 0772—8611593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61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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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2021年度三江县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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