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梧州藤县招聘学科专任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21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及时补充中小学校学科专任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发〔2021〕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梧州市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组织藤县中学等24个事业单位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215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惩材料等)、就业协议书,在以下公布的时间到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并经现场择优遴选后进行面试、签约。县城初中、高中学校本次岗位招聘计划名额按招聘站点时间顺序进行招聘,完成签约核减后,剩余岗位招聘计划名额视实际情况现场公布,招满为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工作按2022年10月31日公布的《藤县2023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和2022年11月17日公布的《藤县教育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执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

  二、参加招聘会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须遵守招聘会所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全程科学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应聘者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

  三、招聘会站点时间、地点及参会单位。

  (一)第一站点:2023年3月5日(星期日)上午9:30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足球场招聘会现场。

  参加招聘会单位: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藤县人民医院、藤县妇幼保健院、藤县中医医院、藤县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参加第一站点双选会的相关要求详见:广西高校2023届中医药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邀请函(点击链接)

  (二)第二站点: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9: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招聘会现场。

  参加招聘会单位:藤县中学、藤县第一中学、藤县实验中学、藤县第六中学、藤县第七中学、藤县藤州中学、藤县第五中学、藤县第八中学。

  参加第二站点双选会的相关要求详见: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邀请函(点击链接)

  (三)第三站点: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招聘会现场。

  参加招聘会单位:附件1招聘计划表上所列的各学校。

  参加第三站点双选会的相关要求详见: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邀请函(点击链接)

  咨询单位及电话: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74—7272777。

  查看附件>>>

  1.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第六轮)

  2.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第五轮)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49人公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聘用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员49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3名;

  (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5名;

  (三)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2名;

  (四)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6名;

  (五)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9名;

  (六)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12名;

  (七)藤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5名;

  (八)蒙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7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跟踪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8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聘用制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6日18:00止。

  

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梧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本次聘用制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 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 10 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 100 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 之内,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市中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市中院负责,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招聘法院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各招聘法院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 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地方上年度城镇非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研究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岗位办公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1306室)

  

联系电话:0774-2813739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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