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6日讯:为及时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师队伍的步伐,我区确定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6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任学科教师18名、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专任学科教师338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见附件1)、《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见附件2)。

  (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乡镇初中、完全小学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学点招聘对象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或2018、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学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4月21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生聘用前必须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区教育局直管学校需要学士学位)。

  (五)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6月19日为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至2002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24:00时以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24日、28-2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填写《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2020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3.2018、2019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岗位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及相关获奖证书和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7年毕业及2017年前毕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的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6.应聘者应诚信报名,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8.在职在编、聘用控制数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达1:3比例及以上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不达1:3比例的岗位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前,各位考生申请健康码。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时到达面试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

  六、资格复查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录用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复审,逾期不能提供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考资格不符的取消拟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考核、体检、公示、录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弃权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二)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266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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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xls

  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

  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职业学院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非实名控制中职教师20人,非实名控制数高职教师4人。2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 8日(周四、周五)9:30-17:3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实名制人员岗位填写附件2;报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填写附件3);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试讲环节(15分钟):中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中职教材备课试教;高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教材备课试教。考生需准备一节课的教案,并打印一式八份纸质档(教案不能出现涉及身份、姓名等信息)在试讲环节前上交。

  (2)结构化面试环节(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文字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7日

  附件1:招聘计划(非实名人员控制数24人).xls

  附件2:报名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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