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人员(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02日讯:一、学校简介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是中共梧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校址位于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环路中段98号,校园占地面积42亩,环境清幽,办公、办学设施完善。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主要业务包括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教学: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业主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次;科研: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决策咨询: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招聘岗位

  党校教师岗位2人(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2.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专业条件:政治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专业、国民经济学专业、区域经济学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行政诉讼法学专业、法学专业。

  说明:以上经济学类、法学类专业为我校优先招聘专业,若报考以上专业人数不足,则视情况招聘其他专业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工作,即日起直至2023年2月20日止,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电子邮箱:wzdx3888395@163.com。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74-3883195。

  (二)资格初审

  市委党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考核办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向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梧州市委党校。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形式

  采取直接面试(试讲授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先进行试讲授课,时长为30分钟,然后进行10分钟的问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报考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确定考核人选

  试讲授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依应聘者试讲授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试讲授课结束后,由市委党校领导与应聘者面谈。根据试讲授课成绩和面谈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按试讲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察人选需进行体检。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应聘者经考核被聘用后,其工资福利按国家、广西和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规定执行。符合本市人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享受梧州市人才管理规定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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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

  2023年2月1日

2023年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49人公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聘用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员49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3名;

  (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5名;

  (三)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2名;

  (四)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6名;

  (五)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9名;

  (六)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12名;

  (七)藤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5名;

  (八)蒙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岗位7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跟踪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8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聘用制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6日18:00止。

  

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梧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本次聘用制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 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 10 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 100 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 之内,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市中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市中院负责,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招聘法院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各招聘法院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 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地方上年度城镇非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研究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岗位办公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1306室)

  

联系电话:0774-2813739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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