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1.招聘名额:2名。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类、文秘类。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与办理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流程,熟练使用office、CAD等办公软件。
(六)有C1或以上驾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八)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4月17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282429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市征储中心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500字以内的自传等,投递邮箱:zdb2824290@163.com。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912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后将电话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岗位需求和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按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联系。联系人:林女士,0770—282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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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广西梧州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梧州市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为人诚实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个人成长意识强;
5.年龄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优先;
6.熟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运用,有一定工作经历、写作特长优先;有C1驾照以上者优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一起发到邮箱:308979433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简历”(不接受现场报名)。
2.其他事项:上述所要求递交的资料缺一不可。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本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所有应聘人员材料本单位将妥善保存。
(三)面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四、管理和待遇
1.通过面试被录取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发放。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及节假日待遇。
咨询电话:(0774) 6025392,联系人: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