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桂林荔浦市人民医院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5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3日至2002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14日-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5月24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请示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实名制编制职位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荔浦市人民医院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73-7219059。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点击下载>>>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职业学院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非实名控制中职教师20人,非实名控制数高职教师4人。2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 8日(周四、周五)9:30-17:3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实名制人员岗位填写附件2;报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填写附件3);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试讲环节(15分钟):中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中职教材备课试教;高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教材备课试教。考生需准备一节课的教案,并打印一式八份纸质档(教案不能出现涉及身份、姓名等信息)在试讲环节前上交。

  (2)结构化面试环节(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文字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7日

  附件1:招聘计划(非实名人员控制数24人).xls

  附件2:报名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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