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检验检测及行政岗3名。

  

二、招聘范围

  

广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1.检验检测及行政岗: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计算机类、化妆品技术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药品生产、生物制药技术。

  (3)有电工证、驾驶证(有一年以上驾龄)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9:00-18:00

  

(二)地点: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地址:玉林市玉州区豸塘街30号,邮编:537000)。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电子邮箱:syjzxrjk@163.com(邮件请注明“招聘应聘”)

  (三)联系电话:0775—2838928。

广西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手续

  报考者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1.报名表2.个人简历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户口簿复印件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6.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玉林人才网公布。

  (六) 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招聘办法

  

(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招聘办法。经线上报名,查阅个人相关资料,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的公告栏公告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考生经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三)递补: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面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因聘用人员出现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补录。

  九、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待遇按玉林市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有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告知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12月8日

  附件: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辅警80人公告

  

  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8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除部分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外,其他的岗位均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一。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14日期间出生);会计专业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男性身高要求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厘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12.2022年12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法定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二,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携带身份证 、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考生笔试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2.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0:30。

  3.地点:①报考巡逻防控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容县看守所、监察委看护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楼会议室;②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性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可从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每月应发工资31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附件:

  附件一:.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人数

  
文件下载:附件二: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x

  附件一: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人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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