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百色市田东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田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一)招聘范围

  1.报名时间截止前,2021届、2022届离校并在择业期内未稳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年龄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4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四)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服务年限:在招聘岗位服务3-5年以上(以计划表为准,含试用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三)已聘用为百色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且聘期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八)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百色人才网(https://bs.gxrc.com)等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百色人才网(https://bs.gxrc.com)等发布。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各大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通过场外、网络等途径报名的,不予以接受。

  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00—12:3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百色专区

  2.报名手续

  ①2023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个人简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只需复印户主与本人所在页)

  ②2021届、2022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只需复印户主与本人所在页)

  ③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并请自行提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以电脑打印),并贴好照片。

  (二)报名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对于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超过1:3的岗位,以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但不超过27人的岗位可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且超过27人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田东县。

  4.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150分。

  5.笔试命题与阅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6.笔试成绩的应用:对于笔试开考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

  (四)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件原件。

  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评分要素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

  考察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纪律与监督

  (一)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6-2055771

  招聘联系电话为:0776-2055863

  

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田东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__ _.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3年广西百色市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8人公告

  

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管理暂行办法》(西政办发〔2021〕7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政府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协管员28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性质:政府购买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业务,有奉献精神,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危害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学历书(应届毕业大学生可提供学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682197。

  (二)资格审查

  由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入围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招聘单位联系到上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3.从体检合格人员里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期限满一年不再续签合同;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政府购买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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